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申请人提出的“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所谓“信息处理费”,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此原则下,征地拆迁作为一种对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甚至是人身权利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行为,“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不懂法律”是咱被征收人最大的短板,而掌握行政权力的征收方则在对法律和政策的了解上占据很大的先天优势。一短一长,让很多被拆迁人打心眼儿里就发憷,在主张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协商沟通中也总
拆迁律师:王威律师、司秉雷律师代理的德州市齐河县韩先生等七人诉齐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经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鲁1425行初46号《行政判决书》,责令被告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向
北京征地拆迁维权律师: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拆迁许可证及续证的合法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
在征地拆迁中,我们已经熟悉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在于村委会干部事实上没有多大权力,很多牵涉农民重大财产权益的事儿他们都不能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2021年1月18日,由众多业内权威法律院校及媒体联合发起的“中律评杯”年度法律服务案例评选活动,揭晓了“2020年度十大征地拆迁案例”的评选结果。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4起征地拆迁领域案件成功
临夏机场征地赔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专注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 2021年关于土地征收拆迁的协议有了不小的变动,“协议征收”将会变得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未来修路这类公共利益需求的拆迁,可以在没有征收决
在实际的证件过程中,经常会有这种状况:征迁户对于补偿的条件有意见,因此不愿意签署协议搬离,接着就采用很多方法来应对,最终还闹到了法院进行上诉。但是几经周转,最后得到的补偿,不仅没有变多,而且比最开始征
在整个征迁的过程中,征迁户往往会签署很多纸质文件,最终才会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征迁补偿文件。然而,并不是签完字就好了,后面如果想反悔可就来不及了。在文章中,我给朋友们分析几种存在较大风险的文件,大家在签
2021年,《土地管理法》在征收程序上做了一些变动。修改之前,如果征收方想要进行拆迁,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进行公告等程序才能进行拆迁。修改之后,征收方如果想要进行征收拆迁,只需要获得被征收人
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名目种类繁多的公告、公示有时会令被拆迁人难以分辨、头痛不已。也有的被拆迁人对公告的性质、用途理解不准,误将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的“暂停公告”当成了正式的征收决定公告,结果激动半天拆迁也没
征收拆迁过程中,补偿款的多少决定了被征收人未来的生活条件,而让被征收人更害怕的事情就是偷拆和强拆的事情发生。根据实际的拆迁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强拆都是合法的,也不是所有的强拆都是违法的,这到底要怎么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案件居高不下,总结起来有两个原因: 一是拆迁方为了节约拆迁成本或者节省时间尽快推进项目,故意知法犯法,缩减必要的行政程序,从而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拆迁方对实施征地拆迁项目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的各个环节不甚了解,导致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自知。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都是在征地拆迁项目实施之初,就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拆迁方所作出的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便于尽早为自己争取到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