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在2018年已经陆续进入了征收拆迁市场当中。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都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当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是法定的征收情形。
导读:旧城改造是现在征收领域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我们节目里多次提到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城市国有土地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不应适用这一名义,当然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除外。
“前滞”这个词是在明拆迁律师生造出来的,与“滞后”语义相反。
补偿安置项目“缺项”,变相剥夺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
这两种均是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中对被征收人权益危害最大的违法行径。
导读:自今年夏天以来,多年来轰轰烈烈开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叫停”,棚改中的货币化安置“被取消”等传闻甚嚣尘上,广大被征收人也难免受到这些风声的影响,变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导读:宅基地上建造的多层建筑归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否适当,这是个尚存争议的问题;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则没有任何争议!
导读:在国务院、住建部接连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发声的大背景下,棚改“收紧”已从最初的传言变成了现实。
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安置房,使用面积竟只有54平方米,公摊面积的比率高达50%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在仍然以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置换面积计算依据的地区
导读:“以拆违促拆迁”的最大问题之一在于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侵害当事人的合法补偿权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行政机关的此类恶劣行径敲响了警钟……
导读:20年房龄的楼房就能随便被列入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吗?
导读:征收补偿究竟是选房还是选钱?这个话题在明律师已为大家分析过多次,可以说是自由选择但各有利弊。
导读:危房解危指的是对于被鉴定具有危险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由权利主体对其进行修缮或者拆除以解除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
2010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峄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的批复》,同意征收峄城区街道办事处等3个街道办事处(镇)60367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建设
导读:征收维护合法权益领域中,很多问题都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与申请行政赔偿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
导读:2018年1月25日最高法裁判的“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可谓是旧城改造类征收项目中房屋遭违法强拆后获取被征收人获取行政赔偿的最权威裁判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