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一线,村委会、村集体领导干部的权力有时会比法律赋予其的大很多。关键在于县级政府负责的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大半都要由村干部协助落实、执行,“受委托”的事项多了,权力自然也就被放大了。那么,若被征地农民怀疑所在村的村干部涉嫌侵吞、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用,究竟该如何依法给其以教训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给大家说说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