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不一样相关内容问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当事人对评估报告不服,除了采取申请复核和专家鉴定之外,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这也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导读:在房屋征收领域经常出现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拆后时隔多年才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事宜的现象,这种现象恐怕是个别被征收人法律意识淡薄、当地行政机关主观故意拖延等诸多因素造成的。
导读:在整个房屋征收过程中,当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那就意味着强制征收的大门已经打开。
导读:在征地拆迁实践中,老百姓选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征收补偿标准、数额过低,不能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不能达到“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样的法定补偿标准。
导读: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因拆迁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的涌现。
导读:委托人李先生经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就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拟定的方案进行了听证。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征收补偿的法定费用标准了。很多被征收人在咨询律师时,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征收补偿有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计算公式甚至是准确数字?
导读:近日,在明拆迁律师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某村为建设“村民活动站”一类的公共服务房屋,竟直接将一户年老村民的住宅房屋拆除。
导读:征收拆迁时,房屋的空地、院落到底要不要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如果补偿,又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补偿?这两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导读:面对征收方两下《责令交地决定》后又试图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危房,在明拆迁律师纪召兵、张明亮审慎应对,稳步提起各种法律程序,最终助力被征收人赢得了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导读:某拆迁户问,我家是项目启动后第一批签协议走人的,现在听说征收项目又有了新的补偿方案。能告诉我们新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补偿标准是什么吗?
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导读:在征收维护合法权益实践中,“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是一句十分有用的老话,而且顺序是非常重要的——先有所不为,然后才是有所必为。
导读:在被征收人看来,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能够直接导致被征收人房屋被合法强制拆除的征收方的3大利器,可谓是极具杀伤力。
导读:专注于征地拆迁维护合法权益逾10年,在明拆迁律师有一个突出的感受是,被征收人在实际面临征收拆迁时所感受到的困难、阻力、艰辛,通常是超过法律、政策规定的程序、办法、步骤所能直接产生的数倍。
2018年4月4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表示将征收梅林路、东虎泾、官渎路、江宇路等部分区域的房屋
与拆迁相关的法律程序很多,每一种都有其独立性和特殊的适用对象、条件,譬如针对城市房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和耕地的集体土地征收,针对违法建筑的处置直至拆除,针对棚户区的改造,针对危
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强拆,除了一部分是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补偿决定的司法强拆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打着违建的名义实施的违建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