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证据的收集程序

05月05日 2578次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回避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最后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04月20日 2203次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及送达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04月20日 2250次阅读
行政处罚成立的条件;听证范围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

04月20日 1516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执行(一)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4月20日 1521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执行(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依照本法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04月20日 1460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执行(三):罚款收据、交纳期与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罚款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04月20日 3373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执行(四):执行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04月20日 1330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执行(五):没收的非法财物的处理、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04月20日 3483次阅读
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二):当事人的拒绝处罚权及检举权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04月20日 2633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