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劳动仲裁、刑事案件。
一、消极应对
许多被拆迁人至今都还持有着“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的错误思想,认为行政机关即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与公正,其所作所为代表着正义,不容置疑。而现代的中国早已步入了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中作出的行政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来做出最终认定。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我们只需要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作出初步判断即可,若可能存在侵权的违法行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及时进行维权。对行政机关权利的放任极有可能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受损,逆来顺受吃亏的必然是被拆迁人。
二、死扣政策
在一个地区实施征收拆迁项目,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及相应的补偿政策制定等程序。这些程序虽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查、核验,但并不代表着其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所以,被拆迁人在和拆迁方对补偿问题谈判时,可适当抛开拆迁方提供的拆迁补偿政策,结合自家实际情况及周边地区的补偿价格来反驳其补偿的不合理性,有理有据地主动争取提高补偿。
三、自作聪明,胡乱应对
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方沟通、谈判时,完全可以提出拆迁中所存在的不合理因素,从而作为提高补偿的依据。但并不代表着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态度强硬地沟通谈判就会取得满意的补偿。以不理智的方式应对拆迁,认为坚持到最后成为钉子户才能取得更高的补偿,坐等行政机关“跪地求饶”?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签约期限到期后对于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钉子户,行政机关可通过合法程序实施强拆。但对于自己胡乱应对不仅没有维权效果,还很有可能造成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效超期,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法律并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超期了便失去了维权的重要资本。
一、家庭成员“连坐”
连坐原本是起源于周朝时期的刑罚制度,一人犯错全家都会受到牵连。而拆迁方也借鉴了连坐制度的特点,只要一户被拆迁人未签安置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相关的亲属及近亲属中有公职人员的情况,则很大概率受到牵连。公职部门的上级领导会将该亲属叫去谈话,让亲属劝说被拆迁人签协议,若不同意工作可能被调动甚至是停职。
公职部门同样受法律约束,未经法定程序,未出现法定事由的前提下工作禁止随意调动,否则会涉嫌违法,若在事后追究其违法责任,上级领导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内部处罚。不会有人愿意冒着受处罚的风险来干预与其不相干的拆迁事宜。
二、断路断水断电断气
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水电气与日常出行所必经的道路被截断,在以前是拆迁方常用的手段,现在则被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而拆迁方也可能会另辟蹊径,故意制造些“事故”或以检修为名来实施断路断水断电断气,让被拆迁人知难而退。
遇到这些问题我们不必惊慌,断路断水断电断气一定不会长久,只要我们去报修,在短期内就会恢复正常。若是长时间仍未恢复,我们可视情况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违法责任。
三、误拆与偷拆
误拆与偷拆的情况也比较常见,通常发生在被拆迁人外出之时,出去一趟一两个小时,回来一看家被拆平了,这样就是变相胁迫被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依旧存在是拆迁维权中最大的、最有利的谈判筹码,房屋一旦灭失,维权的期限就会比较漫长,仅通过协商谈判就更难取得进展,许多被拆迁人都会自认倒霉签字了事。
只要是征收拆迁便应当先将补偿落实到位后再实施拆迁,补偿未到位就实施强拆一定是违法的,误拆与偷拆全都是违法强拆的借口。被拆迁人应对房屋周边的情况多加留意,若是发现有施工人员在房屋周围集结,非必要不外出,必要时可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对临近房屋实施拆迁时也要步步紧盯,避免因“失误”而导致“误拆”。房屋一旦受损或被强拆完毕,被拆迁人并非只有签补偿协议一条路可走,还可对拆迁中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继续维权。
四、口头承诺
拆迁方都深知被拆迁人的需求与期望,只要补偿另其满足就会马上签协议。而此时他们会另辟蹊径,口头承诺补偿会按头口约定的数额给,但是补偿协议上没法写这么多,不好走程序,也会拿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身份及信誉来做担保。在村里村长和村委会主任的权威性很高,不少被拆迁人就轻信了他们的鬼话,最后才知晓只能按照所签协议中约定的数额给补偿,口头承诺不算数,村长及村委会也拒绝承认、拒绝作证,方才知道受骗了。
村里是人情社会不假,而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尤其是拆迁这种高额利益时,人情也要靠边站。只有白纸黑字写清楚,才能在后期发生纠纷时作为最有利的证据使用。
1、不谈法律谈政策拆迁就是一场博弈,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你争我夺。
此时,作为普通百姓的被拆迁人往往会生出很多无力感,觉得自己“无依无靠”。
其实,对于拆迁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只要拆迁人依法办事,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得到不错的补偿。
但是,对利益的追求永无止境,拆迁方不会满足于合法的土地收益,压榨弱势一方的被拆迁人就成了最佳选择。
如何给这种“压榨”披上“合法”的外衣呢?制定红头文件!几乎所有的拆迁方都是拿各种政策说事儿,从他们口中说出的各类文件就是金科玉律,权威性远在国家法律、法规之上。
被拆迁人稍有质疑:谁制定的?合法吗?合理吗?拆迁方马上指责你不支持政府工作,跟政府对着干!一顶顶高帽子压得你无言以对,只能默默接受,至此你就钻到拆迁人的圈套里了!
2、不谈补偿谈奖励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搬迁,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做诱饵。
拆迁奖励是指拆迁人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不菲”的奖励。
最初,搬迁奖励并不多,只是提前签约、尽早搬家的鼓励,后来却慢慢的变了味道,金额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不谈补偿是不是合理,张口闭口都是期限一过奖励就没。
很多被拆迁人内心焦灼,担心得不到奖励,在不清楚补偿是否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的签了协议。
其实,羊毛一定出在羊身上,高昂的奖励都是从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压榨”出来的,目的就是变相“胁迫”被拆迁人签协议。
3、不谈协议谈钥匙在案件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被拆迁人拒绝出示正规的协议文本,只是由工作人员随意的写几项如房屋面积、单价、装修损失等内容,随意性极大。
如果被拆迁人同意补偿价格,就先签协议,日后可以拿到钥匙;如果不同意就威胁别想拿到钥匙。
在一些偏远地区,很多年轻人外出务工,大多老人都说不清楚补偿的具体内容,被忽悠着就签了协议。
其实,拆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上述所有内容都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仔细推敲、研究、琢磨。
一门心思拿钥匙,最终只能住在面积小、位置差的房子里,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呢!
4、不谈原因谈违建如果被拆迁人抵住了诱惑和压力,坚持要获得合理补偿,拆迁人就只能想“旁门左道”了。
先查房子有没有证?有没有新建、扩建?但凡有点瑕疵,就下个违法建筑认定,责令你限期拆除。
其实,由于历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
认定“违建”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
但是,如果真的走到了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就要小心了,应当及时针对不同的法律文书(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否则一旦过了时效,任谁也无能为力了!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房子都是一辈子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它不仅仅代表着物质生活水平,有时也是一个家庭的精神支柱。
面对拆迁,不说获得额外收益,最起码也要争取一个合理的补偿。
在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后,被拆迁人就要为自己的目标付出行动,除了自己搜索法律、法规,研究市场房价外,还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
如果自己不明白,还不问明白人,那我们只能说您自求多福吧!
5、律师教你做一个合法的“钉子户”拖生病住院,离家出走,找不到人,都可以。
在拆迁的每一个环节上尽可能拉长时间,给他反反复复.时间就是胜利。
撤面对官府和暴力机关,单个被拆迁户是弱小的无力的,注意:要文斗不要武斗。
和他们去拼是一定吃亏的。
拿好所有的房产文件,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拒绝任何所谓“安排”。
收集好一切证据,不能签任何字。
抓你的拆迁对手们一定有大量的弱点,抓住它们不放。
尤其是他们大量违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原则。
比如说: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你可以要求同等待遇呀!问找律师咨询是解决拆迁案件的必要方式。
拆迁问题涉及诸多行政机关及法律程序,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拆迁户单打独斗是不可取的,必须需求律师的帮助才能事半功倍。
谈告诉他们,你们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一定要把违法问题理顺才可以进行。
记住,永远不先谈补偿问题,只谈他们的违法问题,一定要逼他们主动和你谈条件。
房屋拆迁中,拆迁方惯用的6大拆迁陷阱
一、政策压人经历过拆迁的人都知道,每家每户,尤其是企业拆迁,各项标准、补偿金额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公开的按照政策执行,很多房屋条件差不多的拆迁户们,最后签订补偿协议时候的价格可能相距甚远,但是他们在拆迁初期谈到你提出的补偿要求的时候,会以政策不合适为由拒绝你。
二、虚假询价拆迁工作人员所谓的询价只是想摸清你的心理底价,在摸清你心理底价的情况下决定下一步的谈判策略。在拆迁的前期阶段,谈判的初步意向之前,尤其是拆迁人的真实报价没有出来之前,不要贸然报价,否则,会使我们的整个拆迁谈判陷入被动。一旦知道了你的心理底价,他们会为你对付你制定专门的策略,相信我,你不会因为这样的独特而感到荣幸。
三、怀-柔政策拆迁工作人员可能会用怀-柔政策,侧面打听你的心理价位,从而说服你签字。可能还会列出你可能遇到的例如‘不早签字奖励就少了’‘不签字你的房子被强拆偷拆可能拿不到补偿了’等各种不好的状况,苦口婆心的劝你,仿佛一个为不孝儿呕心沥血的母亲。不要指望一个和你站在对立面的人能帮你争取利益,想要拿到合理的补偿,一定要有打硬战的心理准备。
四、断水断电断路经常性的断水断电,施工不小心把路给挖了、堵了,这是拆迁公司惯用的招数,因为他们很清楚,断水断电度断路会影响你正常的生活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法坚持就会做出让步无奈签字。这里要提醒广大朋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停民水民电!遇到这种情况,及时联系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为自己争取主动权,运气好还可以得一笔民事赔偿。
五、违法偷拆是指没有经过合法的司法程序,不是由法院组织的强制拆除,而是指拆迁方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偷偷的把你的房子拆掉。遇到这种程序违法,马上找律师!一旦超过时效,连律师都帮不了你了。行政诉讼一般都是“民告官”,而拆迁律师就是“民告官”主力军的前锋!所以不存在你找了律师之后,律师不作为的现象。
六、违章建筑一旦开始拆迁了,拆迁方最先开始审查你的建筑,并且根本不考虑历史原因,而是一味地强调、夸大你建筑存在的某种问题,让你心虚,让你害怕,最后在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上面签了字。拆迁方如此多的招数,可谓数不胜数,大多数骗签逼签手段都是因为拆迁方自知补偿过低,存在违法情形,还有一定要注意拆迁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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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商铺套路有哪些,拆迁商铺怎么赔内容审核:杨小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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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