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

咨询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

一、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明确规定,以及贵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贵阳市征地年产值计算标准的通知》筑府通(2002)52号文之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现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如下规定:

1.稻田、菜地(包括鱼塘、藕塘)的补偿标准为:年产值乘以19倍(其中:土地补偿费为8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青苗费为1倍);

2.旱地的补偿标准为:旱地年产值乘以17倍(其中:土地补偿费为6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青苗费为1倍);

3.对于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旱地年产值乘以8倍(其中:土地补偿费为5倍,安置补助费为3倍);

4.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旱地年产值乘以3倍(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倍)。

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无法为农民调整其他土地,同时也未能妥善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则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以便其发展生产、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安置补助费与青苗费亦应一次性补偿给被征地农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该条是对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必须是依法定程序,经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前需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表

●乌当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

●乌当区征收工作开始

●乌当区2021年征收地区

●乌当区征收局征收公告

●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乌当区2021年征收地区,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乌当区征地补偿标准,乌当区征收补偿方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8月2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8月2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25年08月2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25年08月2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5年08月2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5年08月28日
农村拆迁房的补偿标准,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28日
评估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拆迁补偿标准2022明细

25年08月28日
花园拆迁标准最新2026,花园村拆迁补偿标准,花园楼拆迁

25年08月28日
许昌拆迁补偿标准,许昌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石家庄高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8月28日
北京水泥厂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水泥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租商铺拆迁政策,商铺拆迁租客是否有补偿

25年08月28日
孙熙越律师:小区拆迁户的补偿,老小区拆迁补偿标准2025

25年08月28日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办法,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

25年08月28日
煤矿拆迁赔偿有哪几种,煤矿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8月2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8月2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8月2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8月2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8月2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8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