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详细阐述了国有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对被拆迁人来说并不能熟记。拆迁程序有哪些,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被拆迁人迫切希望知道的。这对被拆迁人及时为拆迁各环节作出准备,为自己争取最大合法利益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接下来,拆迁律师团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为序,为大家梳理该《条例》重点法条。划重点,涨知识,让大家足不出户了解学习法律知识。
这可能是被拆迁人在知道房屋要拆迁后和拆迁办的第一次接触了。在确定了房屋拆迁范围后,房屋征收部门便会组织人员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同时,房屋征收部门会发布告知书,告知被拆迁人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这对应的是《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内容。
被拆迁人在这一步要注意这两点事项:
(1)被拆迁人应该配合拆迁办入户登记调查的工作,在调查过程中要积极指出有异议的地方。若对公布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到拆迁办协调。
(2)在拆迁冻结期,被拆迁人尽量不要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了。要知道,房屋征收部门在确定征收范围时就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这点“小把戏”很容易被识破,当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调查登记完成后,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经过有关部门的论证、修改后,征收补偿方案会进行公告(不少于30天)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会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这对应的是《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内容。
这一步,给大家划两个重点:
(1)公告不得少于30日。所以,不能拍完照就立马撕下来!
(2)若多数被拆迁人有异议,政府会组织听证根据大家意见修改方案。
房屋征收决定,标志着征收项目的正式启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对文件规定的补偿不服,可以在房屋征收决定载明的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这对应的是《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内容。
被拆迁人要注意这几点:
(1)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补偿费用就已经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了。所以,被拆迁人不要被“补偿还没到”等借口忽悠了。
(2)被拆迁人要记住两个维权时间点: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法定期限内提起程序进行救济十分必要。
评估工作很重要,因为房屋的价值并不是拆迁方随口一说决定的,而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后,房地产评估机构会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给被拆迁人。这对应的是《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内容。
评估中,被拆迁人要注意这几点:
(1)房地产评估机构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
(2)记住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记住法定的房屋评估时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收到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4)若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条例》第二十一条着重讲到了被拆迁人有选择这两种补偿方式的权利。这一点没有太多的可讲性,但我们还是单独地列举出来了。因为有些地方为了去房地产库存,直接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被拆迁人如不重视这一点,被动选择了一种补偿方式,补偿怎能合理?
当双方就补偿达成一致后,就可以签订协议了。房屋征收部门向被拆迁人支付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支付被拆迁人的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这对应《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签订协议重中之重,被拆迁人要再三确定协议约定内容:
(1)选择货币的,补偿金额、支付期限、搬迁费、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要写明。
(2)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违约责任等写清。
(3)当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双方就补偿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拆迁人需要注意这几点:
(1)在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方会下达这份补偿决定。
(2)补偿决定文件中,会要求被拆迁人在不少于90日内完成搬迁。若被拆迁人不服该文件的,一定要在规定的维权时间内,进行复议或诉讼救济。
(3)谨记补偿决定规定的维权时间节点: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先补偿后搬迁。被拆迁人在签订的补偿协议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或者被拆迁人在下达的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的,拆迁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好了,以上就是拆迁律师团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梳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点法条,被拆迁人可以收藏转发以备不时之需。
●21年拆迁法
●2020年拆迁法规
●2021新的拆迁法
●拆迁法2020
●2020年拆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拆迁新政策
●2025年拆迁政策
●2020拆迁新规定
●2020拆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拆迁新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5拆迁法条大盘点,足不出户就能学会拆迁法律知识!,拆迁最新法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法律条文,新版拆迁法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