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未征收土地被侵占,可按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占行为、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责令侵权人改正。
还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土地权属证明、被侵占的照片视频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侵占行为涉嫌犯罪,比如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需明确土地权属。若该土地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他人侵占属于侵权行为。
可先尝试与侵占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映,由其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侵占方改正。
若对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结果不服,或其不作为,可考虑通过行政复议,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审查处理。还可提起行政诉讼,以土地管理部门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纠正侵占行为。
另外,也可直接以侵占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侵占造成的损失,如土地收益损失等。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土地权属、侵占行为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维权。
明确侵权主体。若强占主体是政府相关部门,可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其他单位或个人,则提起民事诉讼。
收集证据很关键,比如土地权属证明、强占前后土地状况照片、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土地归属及被强占事实。
接着书写起诉状,阐述诉求(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及事实理由。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行政诉讼要注意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在诉讼过程中,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积极配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让法院支持诉求,保障未征收土地权益。
●未征收的土地被侵占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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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未征用土地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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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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