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
拆迁合同是空白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空白”协议是在协议中只有一些条款的框架,但内容未能被补充、填写完整。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含上述内容,空白协议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
1、被征土地单位;
征用土地单位;
2、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3、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4、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综上所述,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只有被征收人签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条款不是双方原先协商的,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买拆迁房合同怎么写
●拆迁损失费的补偿协议
●要求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买卖安置房合同怎么写最好有效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只有被征收人签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条款不是双方原先协商的,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改变,“空白拆迁协议”成为拆迁方越来越惯用的手段,许多被拆迁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贸然签订了空白的拆迁补偿合同。
实际上,并不是说签订的空白拆迁补偿合同有效,只是很多时候由于被拆迁人不设防,导致其事后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签订空白合同的事实。
这也是拆迁方青睐此种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盲目听信拆迁方口头承诺,签下空白协议后发觉被骗
2010年,江西王先生的临街商铺因为修建铁路面临拆迁,一家人都欢天喜地的坐等拆迁文件下发。
还没等征收文件和补偿标准发布,拆迁方就拿着一份空白协议找到了王先生一家人,向王先生做出高额补偿的承诺,希望他可以签订这份协议。
王先生文化程度不高,不怎么懂法,加上出于对政府征收项目的信任,就没有怀疑空白协议的合法性,对拆迁方的承诺深信不疑,随即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快拆迁工作就开始了,拆迁款也在约定时间打到了王先生的账户上,但是补偿的数额却和之前拆迁方承诺的相差甚远。
而且,拆迁方也没有将王先生的商铺按照营业用房评估,只是按照普通房屋进行评估。
王先生立即联系拆迁方,要求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结果对方却拿出了王先生当初签名捺手印的拆迁补偿合同,当初空白的地方早已被拆迁方填满。
新增的条款并没有跟王先生商量过,这招“狸猫换太子”让王先生有苦难言,这才明白了空白协议的“厉害之处”。
王先生实在没有办法了,便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请求予以撤销、变更。
想要撤销、变更空白协议,证据是重中之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可见,如果王先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空白协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变更。
但在实践中,一般等到被拆迁人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
所以只有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
如果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还有办法补救吗?
其实,签了空白协议,并不代表维权一定就没有希望了。
关于这个问题,归根究底是考虑证据的收集情况,看我们能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字的时候协议确实有空白项。
如果我们真的签了空白协议,又在拆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比如在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中,拍摄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
如果不确定自己收集到的是否充分时,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帮我们梳理有效证据,整理能被法院采信的案情事实。
但是签了空白协议后,再想拿到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改变,“空白拆迁协议”成为拆迁方越来越惯用的手段,许多被拆迁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贸然签订了空白的拆迁补偿合同。
实际上,并不是说签订的空白拆迁补偿合同有效,只是很多时候由于被拆迁人不设防,导致其事后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签订空白合同的事实。
这也是拆迁方青睐此种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盲目听信拆迁方口头承诺,签下空白协议后发觉被骗
2010年,江西王先生的临街商铺因为修建铁路面临拆迁,一家人都欢天喜地的坐等拆迁文件下发。
还没等征收文件和补偿标准发布,拆迁方就拿着一份空白协议找到了王先生一家人,向王先生做出高额补偿的承诺,希望他可以签订这份协议。
王先生文化程度不高,不怎么懂法,加上出于对政府征收项目的信任,就没有怀疑空白协议的合法性,对拆迁方的承诺深信不疑,随即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快拆迁工作就开始了,拆迁款也在约定时间打到了王先生的账户上,但是补偿的数额却和之前拆迁方承诺的相差甚远。
而且,拆迁方也没有将王先生的商铺按照营业用房评估,只是按照普通房屋进行评估。
王先生立即联系拆迁方,要求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结果对方却拿出了王先生当初签名捺手印的拆迁补偿合同,当初空白的地方早已被拆迁方填满。
新增的条款并没有跟王先生商量过,这招“狸猫换太子”让王先生有苦难言,这才明白了空白协议的“厉害之处”。
王先生实在没有办法了,便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请求予以撤销、变更。
想要撤销、变更空白协议,证据是重中之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可见,如果王先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空白协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变更。
但在实践中,一般等到被拆迁人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
所以只有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
如果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还有办法补救吗?
其实,签了空白协议,并不代表维权一定就没有希望了。
关于这个问题,归根究底是考虑证据的收集情况,看我们能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字的时候协议确实有空白项。
如果我们真的签了空白协议,又在拆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比如在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中,拍摄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
如果不确定自己收集到的是否充分时,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帮我们梳理有效证据,整理能被法院采信的案情事实。
但是签了空白协议后,再想拿到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拆迁合同是空白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空白”协议是在协议中只有一些条款的框架,但内容未能被补充、填写完整。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含上述内容,空白协议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
1、被征土地单位;
征用土地单位;
2、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3、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4、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综上所述,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是不能签订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只有被征收人签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条款不是双方原先协商的,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模板
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7、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立及生效问题
8、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字
9、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注意些什么
10、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部分空白,拆迁遇到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应当怎么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买拆迁房合同怎么写,拆迁方用空白协议,怎么应对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