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琨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研究,并拥有超过十年的执业经验,曾成功代理多起房屋补偿安置案件,至今主办及合办案件已超400件。张琨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房产、土地征收行政纠纷,税务筹划和行政处罚的处理。同时,张琨律师还在水务环境建设服务领域工作3年,具有投融资及环保项目运营经验。 张琨律师为人真诚、办案风格犀利,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及认可。
法律主观:
房屋拆迁以后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对整个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拆迁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 3、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4、当地政府给与的奖励与补助。
万州拆迁补偿标准:
1、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对《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万府发63号)规定的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调整。
2、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凡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和抢搭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3、调整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
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4、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
5、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根据渝府发67号第四条规定,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按征地面积每亩1万元,计入征地成本费,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征地农转非老化劳动力的养老保险。
6、执行时间本次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涉及过去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
执行时间按照市政府渝府发67号规定。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综上所述,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一、重庆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安置补助费中心城区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其他区县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不低于35000元;重庆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涉及了全部区,这里列举)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i)、巴南区(i)、北碚区(i):
6.3万/亩;北碚区(ii)、渝北区(ii)、巴南区(ii):
6.1万/亩;璧山区(i):
5.87万/亩、璧山区(ii)5.69万/亩、璧山区(iii)5.48万/亩;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在15%以下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在15%以上的,按实际公摊系数计算房屋面积予以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征收人承担购房费用;
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在15%以内,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被征收人承担购房费用。
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经审查公示,以产权户为单位,在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发布之日前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按规定实施补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
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 中心城区的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2);
其他区县的农村房屋补偿标准不低于中心城区标准的80%,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第四条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中心城区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
其他区县每亩定额补偿不低于80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低于综合定额标准的,按照综合定额标准进行补偿。
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在15%以下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在15%以上的,按实际公摊系数计算房屋面积予以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征收人承担购房费用;
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在15%以内,所对应的公摊面积由被征收人承担购房费用。
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经审查公示,以产权户为单位,在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发布之日前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按规定实施补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
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 中心城区的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2);
其他区县的农村房屋补偿标准不低于中心城区标准的80%,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第四条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中心城区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
其他区县每亩定额补偿不低于80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低于综合定额标准的,按照综合定额标准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重庆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重庆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万州拆迁补偿标准:
1、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调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对《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万府发63号)规定的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调整。
2、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凡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和抢搭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3、调整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
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4、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
5、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根据渝府发67号第四条规定,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统筹费,按征地面积每亩1万元,计入征地成本费,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征地农转非老化劳动力的养老保险。
6、执行时间本次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涉及过去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
执行时间按照市政府渝府发67号规定。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综上所述,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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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重庆市万州区拆迁补偿标准文件,重庆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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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3个月,拆迁案件两审走完通常一年左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只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比审限更容易漏掉。
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本身即违法;不知道谁拆的,可提供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违法强拆的赔偿不得低于合法征收应得补偿。
收补偿安置协议属行政协议,对方不履行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先发书面催告固定时间线,别按民事合同起诉。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旧城区改建中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合条例的,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并修改;意见要书面提交并写到条款级。
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两个10日是法定窗口,申请复核本身不收费。
抵押房被征收,抵押权人有权就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不影响补偿标准的计算,只影响分配顺序,常规路径为提前还贷解押或办理提存。
住改非可以单独主张停产停业损失,前提是实际用于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多数地方还要求依法纳税;房屋本身仍按登记的住宅用途评估。
12平米的合法房屋同样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面积小又是唯一住房的,反而更容易触发住房保障条款,应优先获得住房保障。
装饰装修价值属于征收补偿的组成部分,可按评估确定或按实际投入折旧计算;装修合同、付款凭证、装修前后对比照片三样决定最终能主张到多少。
光伏板不该按废铁价补偿:设备按20至25年设计,已并网的可另主张发电收益损失,靠并网合同、购售电协议、装机发票和近一年发电收益记录四项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