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写了户主名以后是否可以更改,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一、拆迁房户主名的更改可能性
一般而言,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在签订后不能随意更改,因为该协议已在房管部门备案,且新房的所有人只能是经过备案的被拆迁人。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通过一定程序实现户主名的更改。
若拆迁房已取得不动产证,则可以正常在房管部门进行过户转名。但若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双方交易时只能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不动产证出来后才能完成真正的过户交易。
二、户主名更改的法律程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权利人姓名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户主姓名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房产证名字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会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拆迁安置补偿房的户主变更,不像一般的房屋买卖或赠与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简单。通常需要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合同上的签字人来亲自办理。
在取得房屋的产权之后,一般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五年)才能转让。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先咨询当地拆迁办或房管部门。
综上所述,拆迁房写了户主名以后,在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更改的。但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包括: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变更户主但是房主和户主是两个概念。
变更户主需要去派出所申请,变更房主经过开发商同意并去房管局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拆迁房不一定都在户主名下。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户口簿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凭:
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拆迁房不一定都在户主名下。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户口簿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凭:
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包括: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1、拆迁房 变更姓名流程
2、拆迁房 变更姓名需要多久
3、拆迁房 变更姓名怎么办理
4、拆迁房名字变更
5、拆迁房改名字
6、拆迁房产证名字变更
7、拆迁房 改名
8、拆迁房房产证改名
9、拆迁房改名需要什么手续
10、拆迁房名字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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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 变更姓名,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吗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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