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咨询
徐菲律师

徐菲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具有可诉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且公告中应当明确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这表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征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涉及到被征收人的权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第十二条也明确列出了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范围,其中包括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情况。

因此,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作为征收行为的一部分,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该公告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这意味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具有可诉性。

二、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就是具有可诉性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的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征收土地公告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可诉性呢

法律分析:

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并诉讼至人民法院裁定。

征收人可以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90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算下来最快也要半年时间才能强制执行,在执行前还有十天的催告期。

时间上一天不让也要有180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效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就是具有可诉性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的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征收土地公告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可诉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就是具有可诉性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的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否可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就是具有可诉性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的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公告可诉吗

2、拆迁公告的效力

3、拆迁公告由谁发布

4、拆迁公告可以撤回吗

5、拆迁公告有时效吗

6、拆迁公告什么样

7、拆迁公告有效期是多久

8、拆迁公告是否可诉

9、拆迁公告可以起诉吗

10、拆迁有公告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征收土地公告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可诉性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安置补偿公告可以起诉吗,最高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未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给予补偿引发争议能否直接起诉,安置补偿方案可以复议吗

25年09月10日
拆迁规划与拆迁公告区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迁公告是拆迁吧?

25年09月10日
房屋征收决定需要公告吗,

25年09月10日
执行腾退公告期限,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5年09月10日
强制拆迁补偿公告,严店镇拆迁安置政策公告

25年09月10日
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政府华丰镇高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宁征预公告〔2025〕9号

25年09月10日
公告后多久可以拆迁房子,拆迁公告贴出来后又决定不拆了怎么办

25年09月10日
武东街道拆迁公告,东伍村到底拆不拆迁

25年09月10日
刘一帆律师:车上贴个拆迁户,拆迁办一般什么时候开始贴公告是快拆的时候还是一开始就贴公告

25年09月10日
拆迁是否在公告后才可以实施拆迁补偿,拆迁预公告是否真的拆迁

25年09月10日
征地补偿在什么情况取消,征地补偿款哪些人不应该分

25年09月10日
征地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是公开的吗,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使用情况属于政府信息吗 可以公开吗

25年09月10日
房屋评估怎么评估房子拆迁的情况,房屋拆迁评估价值怎么算

25年09月10日
拆迁什么情况可以强拆,拆迁什么情况下不赔偿

25年09月10日
什么情况可以征收房屋,因什么需要征收房屋

25年09月10日
户 拆迁情况,怎样查询自己的户口拆迁情况

25年09月10日
怎么判断房屋被征收情况呢,房屋征收在哪里查

25年09月10日
什么情况需要土地征收,什么情况下土地会被征收

25年09月10日
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25年09月10日
镇海15个拆迁名单图片,镇海庄市拆迁最新情况

25年09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