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业主有使用权的院子拆迁有补偿么,违建超过五年可以给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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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梨梅律师

马梨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及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我是业主有使用权的院子拆迁有补偿么,违建超过五年可以给补偿吗

一、违建超过五年可以给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一、首先确定你的房子是否属于违建?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什么情况给予补偿?什么情况不给予补偿?

1、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依法补齐了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

2、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造完成,即使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须的建筑物,应视为合法建筑物予以补偿。

3、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房屋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释放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该缴纳的税费。

4、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的,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

5、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已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6、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符合补偿情况下违建拆除如何补偿呢?

1、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①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②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③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①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②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③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二、违建五年可以补偿吗

违建超过五年通常不可以给补偿。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未改的可以申请政府强制拆除。

一、违章建筑有哪些该怎么办

违章建筑有:

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建筑物;

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施工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已建好的违建房屋怎么处理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执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有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村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3、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乡村违法建设后20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1)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不符合村庄规划的,限期拆除。

(2)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3)已经取得规划许可,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4)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4、乡村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管、规划、国土、农村工作、公安等部门协助,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三、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

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是:

1、由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2、行政机关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3、搭建人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违建超过五年有没有补偿

无论多少年的违章建筑都要拆除,但如果违章建筑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暂时不拆:

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

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

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

在农村,主要是这三种违建可不拆:

1、对不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违法超占的宅基地,且确实因为违法超占不足一间房屋而无法拆除的,可以先不拆除;

同时在确权时进行登记,在以后拆建和翻建时再进行拆除。

2、对依法继承的房屋或在1991年1月1日前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不受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进行确权登记。

3、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要是经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在落实宅基地处置政策后,可以凭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一层、顶楼阳光房,违建的几率大。

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产权的顶楼或一楼都属于公共场所,如果直接搭建阳光房的话,就是违建行为;

2、不是所有别墅阳光房,都不属于违建。

别墅一般分为2种,独栋和联排,而判断别墅阳光房是否违建,关键在于产权是否归属于自己。

对于独栋别墅,产权都属于自己,只要不妨碍其它业主跟物业报备,就可以在院子、阳台或露台建阳光房。

对于联排别墅,在搭建阳光房之前,赛尔特阳光房的专研团队建议先咨询相关部门,比如物业和城管局;

3、公寓封露台/阳台做阳光房,违建几率大。

在很多公寓层楼中,有不少业主会倾向于用阳光房封阳台或露台。

其实,自家阳台或露台不是自己想封就能封的,在做封闭工作之前,必须征得物业的同意;

4、建移动阳光房,违建几率小。

另外,也有不少业主倾向于搭建移动阳光房在阳台中。

由于移动阳光房采用的是模块式开合,业主只要移动阳光房切换成“全开放”模式,基本与户外空间无差别,因此物业和城管很难断定为违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六十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四、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五、违建几年后不能强拆

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六、违建几年的房子不拆

违建超过五年通常不可以给补偿。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未改的可以申请政府强制拆除。

一、违章建筑有哪些该怎么办

违章建筑有:

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建筑物;

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施工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已建好的违建房屋怎么处理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执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有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村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3、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乡村违法建设后20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1)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不符合村庄规划的,限期拆除。

(2)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3)已经取得规划许可,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4)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4、乡村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管、规划、国土、农村工作、公安等部门协助,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三、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

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是:

1、由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2、行政机关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3、搭建人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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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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