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咨询
冯超律师

冯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刑事辩护

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一、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法律主观:

集体土地上房屋 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 土地管理法 》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 征地拆迁补偿 办法。补偿对象是房屋征收中涉及到的本村 集体经济组织 内成员,补偿时与户口、人口的多少有关。补偿时因房屋的土地属集体所有,所以其土地对个人不予补偿,但可以按人口及是否单独立户分配宅基地让你个人重新建房,并规定每户人家只能享有一块宅基地。地面上房屋按重置价格减拆旧评估,附属物、装饰装璜、同样评估补偿。如果是乡镇村统一规划建房安置的也是按农业户口的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享受安置房,村集体按各户的人口多少安置相应面积,安置新房时新房的价格应与 被拆迁房屋 的补偿款结清差价,并互找差价。一些条件好的村集体经济可以在征地拆迁中用集体的积累贴补村民,实行一次特殊分红,让村民不贴钱或少贴钱。

二、泰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标准

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

征地拆迁工作专班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

政府征收小组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

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还房面积。

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被拆迁户书面情况说明,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征收小组集体研究;

5、套价核算。

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丈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

6、征收小组确认。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被拆迁户在测算表上签字确认。

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

拆迁公司建立增补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

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

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征收小组与被拆迁人签订《还房协议书》、《搭住费协议书》等;

10、支付补偿费、交房。

资金管理部门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交被拆迁房屋。

综上所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泰兴市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细则

法律主观: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_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 征收房屋 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含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为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全市房屋征收行为进行指导。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将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五条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物价、公安、工商、文化、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实施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的经费由委托单位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审计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以上是对泰州市 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的回答

法律客观:

最新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的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金融机构应配合做好拆迁资金监管工作。

拆迁人在未完成《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项目前,不得以非拆迁安置为目的动用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项补偿安置资金。

第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向拆迁人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协议或其他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并将被拆迁房屋交付给拆迁人。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补偿安置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拆迁人;未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的,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第五条对参照经营用房评估的住宅房屋,其经营面积以实际用于经营的自然间计算,经营与日常生活共用同一自然间的,以该自然间一半的面积参照经营用房评估。

第六条拆迁出租房屋,装饰、装潢补偿按租赁双方的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投资人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城市国有土地上私有住宅用地自《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沿用至今的,房屋所有权人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1982年航测图为依据确权。

1982年航测图上标有的建(构)筑物,拆迁公告发布时已经翻、改、扩建的,在提供批准手续后予以确权;建(构)筑物已拆除、坍塌至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止2年以上,仍未修建的,不予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用地自1982年前沿用至今,但无批准手续,经市、市(县)国土部门调查确认界址清楚、无争议的,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被拆迁人对属于共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天井、院落达成分割协议的,按协议确认土地使用权;共用人未达成协议的,按合法房屋产权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十条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房屋所有权人已将房屋转让、赠予他人,但未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如转让人与受让人、赠予人与受赠人无争议的,经房产和国土部门确认后,拆迁人与房屋受让人、受赠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争议的,由房产、国土部门依法确权后,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管理、国土部门不能确认产权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权属纠纷,拆迁人按本补充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拆迁。

第十一条企业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由现实际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业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国土部门确认后,拆迁人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被拆迁人在他处另有住房或不以该房为实际居住地的,不享受最低补偿标准。

第十三条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设施。

第十四条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的,等值部分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145号)规定免征契税。

第十五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五、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法律主观: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_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 征收房屋 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含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为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全市房屋征收行为进行指导。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将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五条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物价、公安、工商、文化、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实施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的经费由委托单位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审计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以上是对泰州市 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的回答

法律客观:

最新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的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金融机构应配合做好拆迁资金监管工作。

拆迁人在未完成《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项目前,不得以非拆迁安置为目的动用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项补偿安置资金。

第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向拆迁人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协议或其他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并将被拆迁房屋交付给拆迁人。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补偿安置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拆迁人;未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的,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第五条对参照经营用房评估的住宅房屋,其经营面积以实际用于经营的自然间计算,经营与日常生活共用同一自然间的,以该自然间一半的面积参照经营用房评估。

第六条拆迁出租房屋,装饰、装潢补偿按租赁双方的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投资人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城市国有土地上私有住宅用地自《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沿用至今的,房屋所有权人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1982年航测图为依据确权。

1982年航测图上标有的建(构)筑物,拆迁公告发布时已经翻、改、扩建的,在提供批准手续后予以确权;建(构)筑物已拆除、坍塌至拆迁公告发布之日止2年以上,仍未修建的,不予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用地自1982年前沿用至今,但无批准手续,经市、市(县)国土部门调查确认界址清楚、无争议的,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被拆迁人对属于共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天井、院落达成分割协议的,按协议确认土地使用权;共用人未达成协议的,按合法房屋产权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十条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房屋所有权人已将房屋转让、赠予他人,但未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如转让人与受让人、赠予人与受赠人无争议的,经房产和国土部门确认后,拆迁人与房屋受让人、受赠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争议的,由房产、国土部门依法确权后,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管理、国土部门不能确认产权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权属纠纷,拆迁人按本补充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拆迁。

第十一条企业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由现实际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业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国土部门确认后,拆迁人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被拆迁人在他处另有住房或不以该房为实际居住地的,不享受最低补偿标准。

第十三条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设施。

第十四条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的,等值部分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145号)规定免征契税。

第十五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

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

征地拆迁工作专班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

政府征收小组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

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还房面积。

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被拆迁户书面情况说明,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征收小组集体研究;

5、套价核算。

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丈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

6、征收小组确认。

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

被拆迁户在测算表上签字确认。

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

拆迁公司建立增补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

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

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征收小组与被拆迁人签订《还房协议书》、《搭住费协议书》等;

10、支付补偿费、交房。

资金管理部门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交被拆迁房屋。

综上所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最新

2、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细则

3、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全文

4、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5、泰兴市拆迁政策

6、泰兴市房屋拆迁

7、泰兴市2021拆迁

8、2022泰兴拆迁

9、泰兴市政府拆迁公示

10、泰兴政府2021年批复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泰兴市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泰兴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泰兴市关于拆迁补偿农用地的规定,泰州搬迁村庄名单

25年09月11日
泰兴市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土地出让是否需要政府批准

25年09月11日
泰兴房屋拆迁法,泰兴市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细则

25年09月11日
江苏省泰兴市房屋拆迁补偿咨询,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1日
泰兴拆迁补偿办法,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1日
泰兴公园路拆迁补偿标准,泰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1日
2021泰兴市拆迁补偿,泰兴2021年拆迁要拆哪里

25年09月11日
泰兴市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每平方米,泰兴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9月11日
泰兴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泰兴市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细则

25年09月11日
泰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泰兴市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细则

25年09月11日
张家口市土地征收补偿,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2020拆迁赔偿湖北,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1日
张家口市征收补偿,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广元拆迁最新政策,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张家口市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拆迁补偿评估外业,宝华里危改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兰州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拆迁房集聚地,惠民街道农房搬迁集聚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南川区拆迁补偿能拿多少,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25年09月11日
最新新闻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12348热线咨询不受事项限制,拆迁问题可以打;但法律援助的法定事项是列举制,九类里不含征收补偿纠纷,多数地区仍需自行委托律师。

25年09月11日
怎么核实自称是律所工作人员的人?

三步核实:司法部平台查执业信息、要律所固话回拨核实、律师费必须进律所账户;要求转个人微信或支付宝的,一票否决。

25年09月11日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安置人口按土地现状调查或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截止时点锁定,截止日前出生并持有出生证明的多数地区应计入;各地锁定时点不同,须看当地方案原文。

25年09月11日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外嫁女能否分到补偿款取决于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规民约与村民会议以“外嫁”为由排除妇女的条款无效,民主表决也对抗不了平等保护。

25年09月11日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诉讼费不是按标的额收:不论补偿争议金额多大都按件计收,行政赔偿案件免交受理费,调解或撤诉再减半,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25年09月11日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3个月,拆迁案件两审走完通常一年左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只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比审限更容易漏掉。

25年09月11日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本身即违法;不知道谁拆的,可提供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违法强拆的赔偿不得低于合法征收应得补偿。

25年09月11日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收补偿安置协议属行政协议,对方不履行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先发书面催告固定时间线,别按民事合同起诉。

25年09月11日
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旧城区改建中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合条例的,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并修改;意见要书面提交并写到条款级。

25年09月11日
评估报告出来觉得低了,怎么办?

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两个10日是法定窗口,申请复核本身不收费。

25年09月1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