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咨询
毛利娟律师

毛利娟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土地征收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等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法律分析:甲方主体资格不存在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一般拆迁办为甲方,被拆迁户为乙方,乙方的主体资格基本上没有问题,那么甲方的主体资格呢,我们建议被拆迁户事先核实一下拆迁办的主体资格,确认其符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要求。因为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拆迁方签约主体不适格,甚至根本不存在这个机构或组织。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严重的法律瑕疵。如果因为签订了这样的协议而让对方把房屋拆除,事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很可能无法履行,这会增加以后维权的难度。

仅有签字却无公章

除了核实甲方的主体资格外,还要看协议最后的签字盖章。在我国,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对个人的要求通常是签字,而对于单位、公司的要求则主要是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一般情况下,在协议最后拆迁办不但要负责人签字还需加盖公章,这样才能被认为是签约主体。发生纠纷时就可以以其作为被告。因此,在补偿协议上,签约不但要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空白协议

千万不可签署空白协议,不管拆迁方说的多么诱人,给出的补偿条件多么优厚,空白的就等于零,事后拆迁方填上去的补偿数额一定不会是其所说的那样,而被拆迁户在拆迁补偿问题上已经再也没有话语权了,只能被动地任人摆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

签订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总结起来,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补偿决不能轻易签字。

否则,签了合同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的难易度很大。

2、审核签订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您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将来极有可能无法履行协议,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3、配置补偿的内容是否明确。

比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

许多拆迁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立即退房,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金的约定对被拆迁人来说风险很大。

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必须与拆迁人约定。

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金,或者按时安置住宅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就不能避免拆迁人任性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怎么处理?

1、采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由于被拆迁人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在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妥协。

在这里告诫广大被拆迁人,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不能随意偏离。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

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实践中,拆迁人很难举证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已被拆迁人擅自改动。

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

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五、拆迁补偿协议有什么常见的陷阱

1、采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由于被拆迁人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在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妥协。

在这里告诫广大被拆迁人,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不能随意偏离。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对下列条款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

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实践中,拆迁人很难举证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已被拆迁人擅自改动。

这也警示我们,当拆迁人提出此类要求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尽量要求当场签字盖章,然后将自己那份协议妥善保管。

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六、拆迁补偿协议中的9大陷阱,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

签订拆迁补偿配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总结起来,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补偿决不能轻易签字。

否则,签了合同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的难易度很大。

2、审核签订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您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将来极有可能无法履行协议,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3、配置补偿的内容是否明确。

比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

许多拆迁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立即退房,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金的约定对被拆迁人来说风险很大。

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必须与拆迁人约定。

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金,或者按时安置住宅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就不能避免拆迁人任性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细节

2、房子加盖的拆迁算钱吗

3、加盖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4、加建房屋拆迁补偿

5、加盖的房子拆的话赔么

6、拆迁加盖房子

7、加盖房屋违法吗

8、加盖房子

9、加盖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10、房屋加盖需要申请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拆迁补偿协议有什么常见的陷阱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加盖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政策更新,现在拆迁的补偿政策2024最新

25年09月12日
租赁商铺房屋拆迁补偿,商铺拆迁租客是否有补偿

25年09月12日
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公布在哪里

25年09月12日
三倍拆迁补偿,非法行政强拆三到五倍的赔偿

25年09月12日
拆迁补偿宅基地多少钱一平啊,宅基地拆迁补偿价格表

25年09月12日
国家养殖场拆迁补偿办法,2022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补多少?养殖场拆迁补偿最新政策解读

25年09月12日
拆迁补偿策略,拆迁谈判技巧

25年09月12日
沥海附近拆迁规划公示,沥海阮家村拆迁补偿政策忆家

25年09月12日
征收补偿和拆迁补偿违法,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09月12日
征地拆迁资金计划表,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5年09月12日
房屋征收诉求如何写,房屋征收申请报告范文

25年09月12日
集体房屋征收能否强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强拆的程序,集体土地房屋可以强拆吗

25年09月12日
房屋拆迁赔偿都一样的吗,房屋重置价和拆迁价一样吗

25年09月12日
房屋集体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房产证吗,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什么意思

25年09月12日
集体房屋征收新政策,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法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法

25年09月12日
集体土地征收包括房屋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25年09月12日
农村旧房屋征收如何赔钱,农村旧房拆房补偿标准2020

25年09月12日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25年09月12日
腾退补偿方式,房屋腾退补偿款怎么计算

25年09月12日
征地集体土地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地上的房屋是否还拥有产权?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