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六份之一的拆迁补偿款,男子获 56 万元拆迁补偿款,消失 18 年前妻现身分走 21.6 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咨询
赵治律师

赵治律师

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赵治律师深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企业厂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争议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兼具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关键法律争议点,坚持“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专业致胜、细节决胜”的办案理念。

想分六份之一的拆迁补偿款,男子获 56 万元拆迁补偿款,消失 18 年前妻现身分走 21.6 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一、男子获 56 万元拆迁补偿款,消失 18 年前妻现身分走 21.6 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法律唯一能维护婚姻稳定的手段,但很多时候,也正是夫妻反目成仇的根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所有权归属不会单纯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也不能使原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变更为一人所有,此时虽然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但共有关系仍是稳定的,满足再进行分割的条件。从法理上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共有物分割的请求权,实质上是形成权,不应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即只要离婚时没有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之后随时都可以起诉分割。

另外,从立法本意出发,如果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3年的诉讼时效后就不能再进行分割,则会导致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实际占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取得该财产,这种结果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相悖,所以立法上也并不支持。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失踪的人,时隔多年又出现,无论此时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当年的共同财产,现在仍然是共同财产,并且失踪人出现后有权请求分割。

但是注意,这里有一个非常容易让人忽视的点:

夫妻共同财产,既有夫,也有妻。

本案李某自2003年起失踪,直至2009年刘某起诉与其解除婚姻关系,这里存在6年的时间差,那么李某在这6年期间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同样有权要求分割——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一种可能,至于要实现它,难度可想而知。

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像刘某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小一部分损失?

有,但性价比见仁见智。

对李某这样失踪多年的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宣告死亡后会造成什么效果呢?那就是无论这个人实际是否还活着,在法律上都视为他已经死亡,那么人死后,他的财产就可以发生继承。

拿本案举例,对于其他财产暂不讨论,单说房屋。在李某被宣告死亡后,该房屋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即丈夫刘某、孩子A,假设还有父母B和C。

我们大致按照本案房屋拆迁的价格去零头,50万元来计算:

丈夫刘某首先拿回该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50%,即25万;

剩余25万作为李某的遗产,由刘某、孩子A和父母B、C平均分配,即每人6.25万;

但是房子是个整体的实物,不能按份切了分,所以需要换算成现金,要么把房子卖了,大家一起分钱,要么房子按照产权登记归刘某,刘某按照各自份额进行现金补偿。

不管采取哪种选择,到此,围绕这套房子,已经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说了,我们接着往下走。

前面说到宣告死亡后的财产处理问题,现在来说说身份问题: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根据民法典,自李某被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刘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并且即使李某多年后再出现,如果刘某出具不同意的书面声明,双方就不可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这一点很重要,后面会用到)

接下来,剧情要变化了,时隔18年,已经被宣告死亡的李某重新出现了,因为宣告死亡只是法律拟制的死亡,并不代表人真的死了,所以根据《民法典》规定,李某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经过一番折腾后,李某撤销了死亡宣告,恢复了身份,但是如果此时刘某已经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那么李某就不能再基于婚姻关系进行任何主张,关于这套房子,其只能主张刘某向其返还。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前面所说,这里其实可能出现2条支线剧情:

支线剧情1:当初宣告死亡后,这套房子已经被卖给第三人,所得价款按照继承规则被分配。此时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已经获得了该套房子的所有权,房子是无法返还了,所以,李某只能请求获得房屋转让价款的人(即刘某、孩子A和父母B、C)给予其现金补偿。但注意,这里的法律规定是“给予适当补偿”,并不是按照共同财产各50%的原则进行分割,那么补偿多少算是“适当”,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李某失踪期间各方对财产的管理、生活状况、所得财产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因素进行裁量,但绝不会超过50%。

支线剧情2:当初宣告死亡后,刘某取得房屋所有权,按照各自份额对各个继承人现金支付继承份额。此时因为刘某不同意恢复婚姻关系,则李某也失去了共有房屋的基础,所以要么刘某把房子还给李某,由李某以现金方式向刘某支付其分割份额,并向孩子A和父母B、C主张返还遗产分配的份额;要么李某要求刘某返还其份额,但同时,孩子A和父母B、C也应当将已经得到的分配份额还给刘某。

这样看下来,这一通操作还是比较复杂的,但似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除非双方中任何一方高风亮节,主动让步达成和解。

其实个人认为法律上应当对失踪的情节有所考虑,当一个人失踪多年,如果不存在被胁迫、拘禁等客观上无法出现的情节,是否应当考虑其自身的主观过错、对近亲属的造成的损害等因素,来综合决定身份恢复后各项适宜的处理,这样才能兼顾民法的公平原则。

当然,我等眼界有限,人微言轻,但我还是相信法治会进步,也许有一天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吧。

二、消失18年的前妻在房屋补偿款发放时突然出现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前妻有没有份,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前妻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动迁前妻份额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前妻有没有份,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前妻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四、动迁前妻份额 -法律知识

【关键词】 【案情简介】1998年初,张某经门头沟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某村陆续修建房屋21间,2009年5月,上述房屋被列为拆迁范围,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向张某给付拆迁补偿款,补助费116万多元,并提供2居室房屋2套,但需交付房款41万元,张某交付购房款后剩余拆迁款约75万。

【裁判要点】法院经审理认为:

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纠纷和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张某还曾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虽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并未改善,故判决两人离婚,对于两人提出的共同财产,从建房许可证看,行政规划部门是在王某、张某婚后作出建房许可的,故拆迁的21间房屋及拆迁款为双方共同财产,张某给付王某拆迁款27万元。

五、再婚妻私占75万拆迁款丈夫诉离婚

【关键词】 【案情简介】1998年初,张某经门头沟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某村陆续修建房屋21间,2009年5月,上述房屋被列为拆迁范围,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向张某给付拆迁补偿款,补助费116万多元,并提供2居室房屋2套,但需交付房款41万元,张某交付购房款后剩余拆迁款约75万。

【裁判要点】法院经审理认为:

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纠纷和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张某还曾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虽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并未改善,故判决两人离婚,对于两人提出的共同财产,从建房许可证看,行政规划部门是在王某、张某婚后作出建房许可的,故拆迁的21间房屋及拆迁款为双方共同财产,张某给付王某拆迁款27万元。

六、【婚姻家庭】离婚媳妇净身出户,两审终获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前妻有没有份,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前妻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分了6.8亿

2、拆迁分了6套房

3、拆迁分六套房算有钱吗

4、分割拆迁款

5、分配拆迁款按照什么分

6、拆迁补偿分房

7、拆迁六口人可以分几套房

8、拆迁分房是怎么分的4个人跟6个人分的一样吗

9、拆迁分房比例

10、拆迁补偿分割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想分六份之一的拆迁补偿款,男子获 56 万元拆迁补偿款,消失 18 年前妻现身分走 21.6 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想分六份之一的拆迁补偿款,再婚妻私占75万拆迁款丈夫诉离婚

内容审核:赵治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想分六份之一的拆迁补偿款,男子获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酒泉市拆迁补偿标准,诈骗5万元能判几年

25年09月15日
拆迁1万元的房子,拆迁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25年09月15日
娘家拆迁赔偿80万元,婚后娘家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5年09月15日
拆迁赔偿7万元,非法强拆2到5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25年09月15日
公司被政府拆迁员工赔偿,企业拆迁政府补偿1000万元应交多税款

25年09月15日
1亿亩集体土地拍卖,农村集体土地六万元一亩买断有那么回事吗

25年09月15日
灞桥区拆迁补偿标准,灞桥区征地赔偿每人85万元

25年09月15日
拆迁户100万买房子,拆迁款100万元购楼款150万元把50万直接给开发商还用缴契税吗

25年09月15日
10万元老房子拆迁补偿,住建部2000年以前老住宅区拆迁政策解读,100万的房子拆迁

25年09月15日
农村拆迁赔偿1000万,企业拆迁政府补偿1000万元应交多税款

25年09月15日
拆迁返还房是什么房子啊,拆迁返还的房子不能办证

25年09月15日
拆迁补偿款做收入吗,政府拆迁补偿款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25年09月15日
企业拆迁款的用途,政府征收土地给的补偿款走什么科目,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账务处理

25年09月15日
拆迁补偿款属于收入吗,拆迁补偿款属于什么科目

25年09月15日
没有承包地的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没有土地承包权 能不能赔偿

25年09月15日
私自挪用拆迁补偿款,村干部冒领我土地补偿怎办

25年09月15日
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25年09月15日
国有土地企业拆迁补偿款,企业取得政府拆迁补偿款缴税政策规定

25年09月15日
企业收取拆迁补偿款,企业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务处理,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账务处理

25年09月15日
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给,拆迁补偿款给户主还是各家庭成员

25年09月1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