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震惊!租了15年的房子要拆迁,租客要一半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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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十五年前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震惊!租了15年的房子要拆迁,租客要一半拆迁款

一、震惊!租了15年的房子要拆迁,租客要一半拆迁款

张女士年轻时来到广州打工,并在这里认识了另一半,随后结婚生子,十五年来,她租住的都是同一个房子,本来生活平静而美好,却因为想分到一半拆迁款事件被网友推上风口浪尖。

最开始,张女士还是一个年轻刚毕业的学生,这套房子因为到张女士的工作地通勤非常方便,附近也有商场和公园,购物很方便,晚上周末也可以在公园散散步,生活十分便利,原本空荡荡的房子日渐被张女士用漂亮家居用品填满。

后来,张女士恋爱结婚,由于生活十分便利,上班通勤也较为方便,男方也搬进了这套房子,没多久,张女士便生下了孩子,孩子的奶奶和姥姥一起来这里照顾小孩子,而夫妻俩则每日上班挣钱,一家人晚上有时间的话会在附近的公园散散步,小日子过得十分温馨。\n\n\n 小孩子很快就到了念幼儿园的年纪,张女士早就在周围几所幼儿园中为孩子物色好了最为合适的,甚至连读完幼儿园之后要就读的小学,张女士也挑选好了。虽然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日子过得不算是轻松,但好在一切都是积极向上的,夫妻俩作为工薪族,挣着不多不少的钱,房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固定开销,孩子也一天天长大,除了固定开销外,夫妻俩也在慢慢攒钱想有朝一日在这个地方买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本来是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无数美满家庭之一,但一切却被突如其来的一条拆迁消息打破。\n\n\n 张女士得到确切消息:这里要拆迁,自己租住多年的房子差不多能赔偿260万左右,哪怕只给自己一半,那也是一百多万啊。张女士的脑海中晕晕乎乎的,像是炸开了一朵花。

想到自己三十多岁的人生中,有十五年都是住在这套房子里,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婚育大事件都发生在这里,自己和这套住了15年的房子感情深厚,所以房子的拆迁款自己得要一半。甚至和家人乐呵呵准备周末出去吃大餐庆祝这笔巨款。

但房东说拆迁款根本没有张女士的份儿,张女士觉得无比气愤,因此跟房东大吵一架。房东觉得很无奈,自己租给张女士的房租这么多年没涨价,已经是非常大的让步了,没想到张女士还要分一半的拆迁款,虽然可以理解张女士住了这么多年跟房子有了感情,可终究这房子也不是张女士的呀。

那么在法律上怎么看待这样的情况呢?张女士难道真的可以因为租住了房子15年就可以分到拆迁款吗?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都是房屋拆迁部门给予房主的补偿,租客没有分配权,房东和租客之间只是租赁关系,房屋拆迁补偿和房屋租赁不可混为一谈。本案其实是房屋租赁协议解除的问题。首先看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未到期,房主提前解除合同,给租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给予赔偿。但如合同期满,房东不需要给租客任何补偿。

二、租客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房子拆迁租客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如果租房合同中有约定,租户是有赔偿的。

承租人不是被征收对象,无权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也无权就承租的房屋获得安置补偿费,但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双方约定,主张搬迁费、装修补偿或者其他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租户遇到拆迁有赔偿吗

一、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有部分租客认为,自己在拆迁房屋里面住很久了,那应该也可以分到房屋拆迁补偿金。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人,而租客只是房屋的使用人,因此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能不能索要其他补偿,这个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租客该怎么办?

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租客坚决不搬有什么后果:

如果房屋确定要被拆迁,小编在这里建议租客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同拆迁人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的。

需注意,如果租住房屋时所有权人明知是拆迁房屋而故意未提醒租客该房屋为拆迁房屋的,租客可追究所有权人的违约责任,向所有权人索要经济赔偿。

而租客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违章建筑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时不能补偿。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依法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即使在拆迁过程中不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获得的,当违法建筑人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适当补偿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

三、强拆能否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四、被拆迁人能否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五、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一、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有部分租客认为,自己在拆迁房屋里面住很久了,那应该也可以分到房屋拆迁补偿金。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人,而租客只是房屋的使用人,因此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能不能索要其他补偿,这个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租客该怎么办?

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租客坚决不搬有什么后果:

如果房屋确定要被拆迁,小编在这里建议租客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同拆迁人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的。

需注意,如果租住房屋时所有权人明知是拆迁房屋而故意未提醒租客该房屋为拆迁房屋的,租客可追究所有权人的违约责任,向所有权人索要经济赔偿。

而租客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违章建筑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时不能补偿。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依法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即使在拆迁过程中不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

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获得的,当违法建筑人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适当补偿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

三、强拆能否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四、被拆迁人能否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六、拆迁租客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

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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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十五年前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房屋拆迁租客能分拆迁款吗

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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