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左右拆迁政策,1999年在外村买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现面临拆迁,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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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1999年左右拆迁政策,1999年在外村买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现面临拆迁,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一、1999年在外村买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现面临拆迁,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视实际情况而定,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严格来说,这里不能用“买”这个字,因为只有商品才能够构成买卖交易,农村土地是不能在市场上流转的,所以在土地上建的房屋也就没有物权,不具备物权就不能进行买卖交易。所以你根本不能签订买卖合同,那就不可能买。当然,有些地区存在这些情况,但是,你的买卖合同的批准方是村委,不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也就是说,以后在村集体里面流通是可以的,但是到外面去就不可以了,同时,给你办的所谓的产权证也是村委办的,不可能是房管局给你办的。你的保障就是村委会给你的保障,但是这个保障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拆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可分开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

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老房子宅基地回收会给补偿。

农村宅基地回收的补偿: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五、老房子宅基地村里收回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老房子宅基地回收会给补偿。

农村宅基地回收的补偿: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六、农村拆迁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赔偿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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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1999年左右拆迁政策,老房子宅基地村里收回有补偿吗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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