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咨询
王佳扬律师

王佳扬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拆迁补偿 安置维权 民商争议纠纷

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2年5月23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6则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征收湘潭市某些村的土地。那么,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是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这里由我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2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土地面积共计5.2470公顷(合78.70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3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土地面积共计17.3804公顷(合260.706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4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土地面积共计6.7822公顷(合101.733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5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土地面积共计13.6233公顷(合204.349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6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土地面积共计0.9315公顷(合13.972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潭政土公字〔2022〕17号),被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及面积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土地面积共计5.4077公顷(合81.1155亩),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n\n\n二、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湘潭市征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潭征拆联字〔2022〕1号)执行。

2、青苗和地上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按照《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潭政发〔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3、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0号)和潭政发〔2020〕9号执行。

综上,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包括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响水乡冯家村、桂花村,和平街道杉山社区;征地补偿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湘潭征收的地方为: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2022湘潭征收的地方

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补偿的标准与房屋的类别有关,农村的草房补偿是最低的,具体标准是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的标准是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砖砼结构的房屋标准是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楼房标准是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农村拆迁补偿除了房屋以外,还包括宅基地和附属物的补偿,但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这部分补偿自然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发放给农民。

除此以外,院内的土地、院外的土地,房屋的装修,地面上下的附着物都有相应的等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湘潭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1年

湘潭征收的地方为: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2023年2022湘潭征收的地方

湘潭征收的地方为: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2021年湘潭拆迁规划

湘潭征收的地方为:

1、雨湖区鹤岭镇仙女村、新泉村,姜畲镇大进村、联映村、易建河村。

2、雨湖区响水乡冯家村。

3、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4、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

5、雨湖区和平街道杉山社区。

6、雨湖区响水乡桂花村、冯家村。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公示

2、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表

3、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查询

4、湖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5、湖南省拆迁补偿标准2020

6、湖南省最新拆迁标准

7、湖南省2021年拆迁政策

8、湖南省拆迁补偿政策

9、湖南省2020年拆迁文件

10、湖南省拆迁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2023年2022湘潭征收的地方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湖南省最新拆迁补偿名单,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湘潭市征收6个村,湘潭新征地计划一览!附湖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

25年09月21日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湘潭市雨湖区规划

25年09月21日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湘潭新征地计划一览!附湖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

25年09月21日
湘潭市关于农村房屋拆迁最新政策,拆迁补偿最低面积是多少

25年09月21日
社区拆迁会议纪要,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9月21日
湘潭市拆迁补偿安置,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9月21日
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湘潭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1年

25年09月21日
最新湘潭拆迁补偿,湘潭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9月21日
湘潭集体土地征拆,农村征地后已买了社保如何补偿,湘潭市征地拆迁文件

25年09月21日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湘乡2021拟征地安置公告

25年09月21日
上河拆迁村名单,西直河村拆迁计划

25年09月21日
许昌2025拆迁村名单,大兆东曹村2025年拆迁政策

25年09月21日
2023拆迁村名单陕西,古林村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

25年09月21日
联四路拆迁名单,联四路拆迁已定了吗

25年09月21日
2026年拆迁城市名单,中央对2026年拆迁新政策解读

25年09月21日
新即将拆迁村名单,2023年拆迁村庄名单

25年09月21日
2025西咸拆迁名单,西咸新区学历落户政策2025

25年09月21日
肥城新一批拆迁公示名单,肥城拆迁村庄名单

25年09月21日
雄安拆迁村子名单公示,雄安2025年拆迁计划

25年09月21日
河北省不拆迁小区名单,垂杨柳小区拆迁还拆不拆

25年09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