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低保户在拆迁补偿后是否还能享受低保,主要取决于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与低保资格的关系:
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房屋被拆迁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不降低。
低保是国家为保障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因此,拆迁补偿款本身并不直接影响低保资格,而是补偿后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决定了是否能够继续享受低保。
家庭人均收入的计算: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因此,在计算家庭人均收入时,应将拆迁补偿款纳入考虑范围。
如果拆迁补偿款使得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该家庭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低保的动态管理:
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即根据家庭收入的变化及时调整低保资格。因此,即使某家庭在拆迁前符合低保条件,拆迁后如果家庭人均收入提高,也可能导致低保资格的取消。
综上所述,低保户在拆迁补偿后是否能继续享受低保,需要根据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判断。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因拆迁补偿而提高,并超过该标准,那么该家庭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反之,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该标准,那么该家庭仍可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低保户房屋改造补贴政策如下:
1、国家对于农村低保户盖房都有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根据低保户原有房屋的危房等级来定,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2、低保户盖房子一般人均不能超过25平米。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享受低保户房屋改造补贴政策的人群包括: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
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
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
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属于低保户。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什么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
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属于低保户。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什么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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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低保,低保户拆迁了补偿款会影响低保吗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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