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低保户在拆迁补偿后是否还能享受低保,主要取决于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与低保资格的关系:
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房屋被拆迁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不降低。
低保是国家为保障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因此,拆迁补偿款本身并不直接影响低保资格,而是补偿后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决定了是否能够继续享受低保。
家庭人均收入的计算: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因此,在计算家庭人均收入时,应将拆迁补偿款纳入考虑范围。
如果拆迁补偿款使得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该家庭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低保的动态管理:
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即根据家庭收入的变化及时调整低保资格。因此,即使某家庭在拆迁前符合低保条件,拆迁后如果家庭人均收入提高,也可能导致低保资格的取消。
综上所述,低保户在拆迁补偿后是否能继续享受低保,需要根据其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判断。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因拆迁补偿而提高,并超过该标准,那么该家庭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反之,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该标准,那么该家庭仍可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低保户房屋改造补贴政策如下:
1、国家对于农村低保户盖房都有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根据低保户原有房屋的危房等级来定,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2、低保户盖房子一般人均不能超过25平米。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享受低保户房屋改造补贴政策的人群包括: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
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
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
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属于低保户。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什么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
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属于低保户。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什么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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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低保,低保户拆迁了补偿款会影响低保吗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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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