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咨询
贾华律师

贾华律师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企业拆迁

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尝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二、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土地的有关补偿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4倍。

4.林地补偿费用征收按《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解决农民生活和发展生产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被征收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能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应给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且又解决不了生活出路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其余2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并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占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地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旱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4.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也可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5.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新菜地开发基金。

征收菜地的,除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外,还须按《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暂行办法》(农土字〔1985〕第11号)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新菜地开发基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亩5000元,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代缴财政,按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规定,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拆迁补偿标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城市规划区外,因建设项目而进行的拆迁安置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房屋的面积按有关规定量算,补偿费按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2)执行。

房屋的内外装饰材料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拆迁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按鉴定结果进行补偿。

拆迁圈舍补偿标准是以其高度确定,低于2米的,按同类别征地房屋拆迁标准的80%计算;

高于2米的,按同类别征地房屋拆迁标准计算。

3.征地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按照征地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标准(见附表5)执行。

4.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须支付土地年产值1倍的青苗补偿费。

5.零星树木、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3)、征地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见附表4)执行。

6.征收林地的林木补偿,按《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7.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没有约定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由有关部门鉴定后据实给予补偿。

8.征地预告通知发布后,在将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五)地下管道、通信、电力等设施的拆迁补偿费用,由用地单位与被拆迁单位依法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每年补偿费为土地年产值的1倍,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如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

三、2020年六盘水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解析: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尝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四、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尝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五、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尝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六、六枝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土地的有关补偿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4倍。

4.林地补偿费用征收按《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解决农民生活和发展生产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被征收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能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应给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且又解决不了生活出路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其余20%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并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占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地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旱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4.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也可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5.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新菜地开发基金。

征收菜地的,除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外,还须按《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暂行办法》(农土字〔1985〕第11号)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新菜地开发基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亩5000元,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代缴财政,按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规定,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拆迁补偿标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城市规划区外,因建设项目而进行的拆迁安置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房屋的面积按有关规定量算,补偿费按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2)执行。

房屋的内外装饰材料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拆迁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按鉴定结果进行补偿。

拆迁圈舍补偿标准是以其高度确定,低于2米的,按同类别征地房屋拆迁标准的80%计算;

高于2米的,按同类别征地房屋拆迁标准计算。

3.征地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按照征地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标准(见附表5)执行。

4.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须支付土地年产值1倍的青苗补偿费。

5.零星树木、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3)、征地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见附表4)执行。

6.征收林地的林木补偿,按《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7.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没有约定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由有关部门鉴定后据实给予补偿。

8.征地预告通知发布后,在将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五)地下管道、通信、电力等设施的拆迁补偿费用,由用地单位与被拆迁单位依法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每年补偿费为土地年产值的1倍,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如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3、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4、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公示

5、六枝特区房屋征收补偿

6、六枝特区拆迁办

7、2021年六枝特区城区拆迁

8、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9、六枝特区搬迁文件

10、六枝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六枝特区房屋拆迁补偿,六枝特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曹县房屋拆迁补偿,曹县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财院拆迁补偿价格,南岭村整村统筹拆迁补偿方案

25年09月23日
留神!这6种用地行为都叫“以租代征”,不合法!

25年09月23日
下岭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南岭村整村统筹拆迁补偿方案

25年09月23日
拆迁补偿纪律规定,如何处理征地拆迁违纪行为

25年09月23日
空挂户口拆迁补偿,空挂户口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25年09月23日
济南拆迁补偿最多的地方,济南拆迁享受46平方的政策

25年09月23日
农村的拆迁补偿怎么算,农村宅基地拆迁应要如何补偿

25年09月23日
新步拆迁补偿,新民法典拆迁补偿规定是如何

25年09月23日
花园的拆迁补偿,蒋王东高花园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村委会能决定土地流转吗,土地流转需要经村委会同意吗

25年09月23日
收储土地还能有征地补偿吗,收储后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

25年09月23日
拆迁补偿土地等内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25年09月23日
土地纠纷经验总结怎么写,关于土地纠纷的报告范文

25年09月23日
土地确权后土地归户主说了算吗,土地确权后户主还能更改吗

25年09月23日
整村搬迁是不是土地征收,整村搬迁需要哪一级政府文件

25年09月23日
青岛市土地征收赔偿,青岛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土地翻地征收标准是多少,2021年翻地还有补贴吗

25年09月23日
土地征收可以重新预算吗,土地征收后改变用途怎么办

25年09月23日
承包商推土地流转违法吗,村委会未召开村民会议与承包商更改土地流转合同违犯法律规定吗

25年09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