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随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步入深水区,宅基地“有偿使用”与“自愿有偿退出”这两个此前并不多见的新概念逐渐走上了舞台中央。在明律师在此前的分析中曾指出,这二者在妥善处置“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问题上均有重要作用。那么,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费究竟怎样收取呢?申请自愿有偿退出又能拿到多少补偿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日前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正在征求意见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做一番解读。
“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并无法律法规领域的依据,是自2015年启动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一些县市的一种政策尝试。
有偿使用费的收取对象主要是“一户多宅”中的“多宅”部分,面积控制标准下的超占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等原因占有宅基地的情形。
一言以蔽之,政策尝试仅能对“非常态”情况下的宅基地收费。对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确为农户唯一住宅用宅基地的,不存在收费的问题。宅基地制度的特征之一就是“无偿取得”,而收费政策事实上是对这一特征的某种挑战。
【这3种宅基地或需交费才能继续使用】
我们来看陆河县拟定的具体内容。农村建房符合村庄规划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农村占有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收超出面积标准部分的有偿使用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收占用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农村占有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原则上退出多宅部分。因特殊原因不能退出的,全部征收多宅部分整栋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多宅部分不得充减“一宅”中面积不足部分。
3.由于历史原因办理有土地权属证建房的,一直使用至今未翻建、未加建的,不征收有偿使用费,加建无证部分原则上应当退出,确实无法退出的征收有偿使用费。
也就是说,付费才能继续使用的宅基地首先必须是合法占有的。如果是“未批先占”且未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恐需要“无偿退出”或由村集体强制收回,难以交纳这笔有偿使用费。
当然,特殊的困难群体是经申请并由村集体通过,是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这笔费用的。\n\n\n【宅基地收费标准】
这个收费标准拟区分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为确保大家直观地了解其计费方式,在明律师将征求意见稿的原文誊进来供大家仔细研究:
1.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有偿使用根据其超出起收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
(1)超出面积1-3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m2计费;
(2)超出面积31-6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m2计费;
(3)超出面积61-9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m2计费;
(4)超出面积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5元m2起征,每增加30平方米标准提高10元m2计费,以此类推。
2.对“一户多宅”的,鼓励农户退出多出宗数的宅基地。不愿退出的农户,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农户自愿选择一宅居住,多出的宅基地整宗全部按照阶梯式计费,不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赠与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使用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按照阶梯式计费进行收取。
4.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按每年5元m2收费,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收取。
(1)超出面积1-3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m2计费;
(2)超出面积31-6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m2计费;
(3)超出面积61-9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m2计费;
(4)超出面积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30元m2起征,每增加30平方米标准提高10元m2计费,以此类推。
我们来为此前备受关注的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的情形做一次推算。譬如某人继承的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而控制标准为150平方米以下。
那么此人需要交纳的宅基地使用费就是5× 150+ 30×90+40×30+50×30=6150元。\n\n\n【自愿有偿退出到底能拿多少补偿?】
了解了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我们再来看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能拿多少补偿。从目前各地的政策性文件上看,自愿有偿退出的补偿全凭村集体的力量完成,其补偿标准是无法和征地拆迁相提并论的。
征地拆迁存在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入市后的土地增值收益,这一部分利益是应当回馈给被征地农民的。而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则显然没有这东西,退出后宅基地依旧是宅基地,仍要被分配给其他有住房保障需求的村民使用,或者作为农村宅基地来盘活利用。
关于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问题,陆河县拟作出这样的规定:
1.对于符合“一户一宅”并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补偿标准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开会讨论决定。
2.“一户多宅”愿意退出“多宅”部分使用权的农户,补偿标准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协商确定,并将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况在集体经济组织公示。
3.全部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到城镇居住的村民以及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而放弃申请资格到城镇居住的农户,凭借宅基地退出的依据和村组证明,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补偿资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收益资金中支付。
大家可以看到,文件表述了这么半天,并没有给出个准数来,这和前文堪称详实的“收费标准”形成了鲜明对照。
一般而言,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补偿费用在每平米几百元左右,是难以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的。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改革力度在2022年一定会进一步加大,农民朋友要就此作出一定的准备。伴随着“宅改”的深入,征收集体土地、合村并居拆迁等项目数量将可能会减少,指望通过拆迁“致富”的可能性也会相应缩减。不过农民朋友也不必气馁,而是要善于抓住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红利,结合自身情况和所在村、县的有关政策,将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彻底盘活,让实际居住使用的房屋确权登记,让新政策的红利惠及自身。
1、汕尾市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2、汕尾市宅基地管理办法
3、汕尾市城区关于宅基地
4、汕尾宅基地要升值了
5、汕尾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标准平方
6、汕尾市农村宅基地
7、广东汕尾农村宅基地规划
8、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9、汕尾宅基地确权公告
10、汕尾地区申请宅基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汕尾市宅基地征收补偿,2022年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怎样收费?退出补偿又能拿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汕尾市宅基地征收补偿,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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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