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文件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地块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53.7252万元。
一、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济宁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济宁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I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II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III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IV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V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地 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2、地 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
3、园 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4、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5、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1、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合肥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2、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4、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5、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1、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2、征地事务机构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拟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业人口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
3、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
5、据建设用地报批缴费通知,市财政部门负责转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请征地单位转付其它报批税费。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分区片的,并按照每亩的进行计算的。青苗补偿的标准分类较多,如对青田的性质等等进行区分。相对于青田的补偿来说,征地的补偿是很客观的,并且征地补偿费是青田补偿费的好几倍。还有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进行微小的调整。
一、济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火炬路西侧、任兴路南侧(详见附图)。
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4997平方米,全部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二、济宁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53.725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247.88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53.7252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拨付到薛口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任城区人民政府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23.7432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三)由李营街道和薛口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于土地被征收后,对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法律分析:
山东省济宁市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东到东外环-廖沟河-洸府河,南到北湖堤,西到西外环-南外环-梁济运河,北到济宁大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7000元/亩;基本农田:
80400元/亩;建设用地:
67000元/亩;未利用地:
53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李营街道、柳行街道、南张街道、许庄街道、安居街道、接庄街道,以上各街道除一类区片外的区域;南阳湖农场、石桥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2000元/亩;基本农田:
74400元/亩;建设用地:
62000元/亩;未利用地:
496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二十里铺街道、长沟镇;唐口街道、喻屯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7000元/亩;基本农田:
68400元/亩;建设用地:
57000元/亩;未利用地:
45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主观:
你好,山东省济宁市 征地 征地补偿标准 需要根据片区范围而定, 征地补偿 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
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具体的需要看山东省济宁市的 拆迁 公告规定。
法律客观:
《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第二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
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
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已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补偿安置补助费。
一、济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火炬路西侧、任兴路南侧(详见附图)。
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4997平方米,全部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二、济宁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53.725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247.88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53.7252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拨付到薛口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任城区人民政府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23.7432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三)由李营街道和薛口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于土地被征收后,对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济宁市谢营拆迁补偿标准较为优厚。
按照房屋面积、使用年限、产权等因素进行评估,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
同时,政府还提供了一些其他的补偿措施。
2018年,济宁市启动了谢营拆迁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在拆迁补偿方面提供了一些优厚的标准。
在房屋补偿方面,按照房屋面积、使用年限、产权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
其中,出售自住房的补偿标准为建筑面积×补偿单价×系数,系数根据现有房屋使用年限、所在社区等情况计算;
出售商业房的补偿标准为建筑面积×补偿单价×系数+安置房套数×补偿单价。
此外,政府还提供了一些特殊补偿措施,例如对无房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对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等。
在生活方面,政府还提供了一些其他的补偿措施。
例如,省、市、区(县)三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根据拆迁补偿款的数额而定;
同时,还提供了就业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被征收人实现就业和创业。
如果不满意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可以提出异议?是的,被征收人如果不满意济宁市谢营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具体来说,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拆迁管理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组织评估专家对房屋和设施等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补偿的依据,最终确定补偿标准。
济宁市谢营拆迁补偿标准相对较为优厚,除了在房屋补偿方面提供货币补偿外,还提供了一些其他的特殊补偿措施。
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其获得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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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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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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