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咨询
李雪莲律师

李雪莲律师

督导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一、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拆迁摸底调查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两次。拆迁调查摸底主要调查两个方面:

1、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出具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评估报告;

2、被拆迁户家庭每一位成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组进场后,挨家挨户上门逐一谈判,宣传关于本地块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拆迁政策和规定,几次谈判后递给一张按照政策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补偿如何安置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二、拆迁前摸底方式

法律分析: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拆迁摸底调查是不是确定拆

法律分析:

既然是《摸底调查》,仅仅说明上头有把自己这块地上建筑物,拆迁的可能。

或许后来又没有立即开始的动工,或许延迟了。

也或许不拆了的情况都可能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摸底就要拆了吗

法律分析:

此阶段是区一级的人民政府委托开发公司对拟定拆迁区域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评估是否拆迁,如何拆迁等。

一旦到了这个阶段,本区域内所有户籍、房证都会被冻结。

此阶段拆迁指挥部已经成立,包括指挥长、政委、法律顾问及综合组主任等骨干人员基本到位。

工作人员联合当地社区或村委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主要是征求被拆迁人是否同意进行拆迁,随后进行投票,同意率达到规定数后(一般为95%)即进入正式拆迁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法律分析: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六、拆迁摸底调查需要多少次?

1、被拆迁房子的状况,出示房子和附属品的分析资产报告;

2、被拆迁家庭所有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人员入场后,每家每户的上门进行谈判,宣传关于被拆迁地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谈判之后传送一张遵循政策编制的拆迁赔偿方案。

遇上房屋要拆迁,一定要告诉所有的继承人,同时全部的人要在拆迁合同上面签名字,才能有效;因为一个人无法代表其他人,应当和其他的继承人商量好,一起签字才能生肖。

要是动迁并无获得其他继承人的签字,这样的合同就是不合法的,同时不可以随便拆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签字才有效

2、拆迁一个户口能赔多少

3、摸底离正式拆迁还要多久

4、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5、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才能完成

6、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呢

7、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才能查到

8、拆迁摸底调查是不是确定拆

9、拆迁摸底调查属于什么阶段

10、拆迁前摸底调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0月22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0月22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25年10月22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25年10月22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25年10月22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25年10月22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5年10月22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5年10月22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5年10月22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5年10月22日
拆迁房征收怎么丈量,拆迁前房屋测量一般几次

25年10月22日
农村拆迁每年补偿几次,一个人可以享受两次拆迁补偿吗

25年10月22日
拆迁补偿多久打款,拆迁款一般分几次打款

25年10月22日
拆迁谈判农村,政府拆迁一般谈几次就不谈了

25年10月22日
拆迁一般量几次房子,房子要拆迁前的五个征兆百度

25年10月22日
调解拆迁房视频,我租的门面房门口被别人占用了说了几次不搬走怎么办

25年10月22日
拆迁房测量怎么做,拆迁前房屋测量一般几次

25年10月22日
测量拆迁房的标准,拆迁前房屋测量一般几次

25年10月22日
拆迁房自己如何量,拆迁前房屋测量一般几次

25年10月22日
连续几次被拆迁怎么赔偿,高铁建到自己村里 拆迁三次怎么赔偿

25年10月22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0月22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0月22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0月22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0月22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2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2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0月22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0月22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0月22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0月2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