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给子女,但需要子女与父母在同一农村集体户口范围内,并且由于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是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能对自建房产进行过户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AticleTitle}一、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是可以的,但需要子女是本村农业户籍。
父母和子女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一起到宅基地所属村委会申请过户。
村委会受理申请,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过,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自建房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国家有一定的规定,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申请房屋转让登记时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在农村自建房的买卖流程中,是没有公证合同这一个步骤的。
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签订了正规的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了。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对于农村自建房的过户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虽然农民是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但对于自建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所以是可以对自建的房产进行过户处理的,具体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宅基地可以变更的情形有:
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2、房屋坐落变更;
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法律分析: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给子女,但需要子女与父母在同一农村集体户口范围内,并且由于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所以是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能对自建房产进行过户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ArticleTitle}一、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是可以的,但需要子女是本村农业户籍。
父母和子女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一起到宅基地所属村委会申请过户。
村委会受理申请,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过,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自建房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国家有一定的规定,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申请房屋转让登记时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在农村自建房的买卖流程中,是没有公证合同这一个步骤的。
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签订了正规的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了。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对于农村自建房的过户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虽然农民是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但对于自建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所以是可以对自建的房产进行过户处理的,具体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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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家里宅基地可以变更给子女吗,宅基地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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