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拆迁补偿支票的兑现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
持票人在拿到拆迁补偿支票后,可以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该支票。一旦支票被提示,付款银行会从发票人的账户中支付支票上记载的金额给持票人。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兑现方式。
二、委托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除了直接向银行提示支票外,持票人还可以选择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将支票带到票据交换所进行处理,完成转账过程。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不方便或不愿意亲自前往银行的持票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如果是现金支票,那么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如果是转账支票,则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因此,在处理拆迁补偿支票时,持票人需要明确支票的类型,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兑现。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支票的兑现方式取决于支票的类型以及持票人的具体需求和情况。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持票人都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顺利兑现支票并获得应得的补偿款项。
被拆迁人收到拆迁征收部门的拆迁款支票后,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银行见票后要无条件支付补偿款。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具体包括:
1、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
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被拆迁人收到拆迁征收部门的拆迁款支票后,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银行见票后要无条件支付补偿款。
一、拆迁支票丢失怎么办吗?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其他有关手续同上。
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
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
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具体包括:
1、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
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是取不出来的,拆迁款一般都会放在专户存储账号里,只能由被征收人本人去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被拆迁人收到拆迁征收部门的拆迁款支票后,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银行见票后要无条件支付补偿款。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具体包括:
1、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
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法律分析:
可以自由选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旧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至于选择哪一种,由被拆迁权衡各种因素后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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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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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撤销;期限是60日复议或6个月起诉。
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仍可走行政诉讼,法释〔2019〕17号第二条明确法院应当受理;但主张撤销、解除协议的,依该规定第九条由原告对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