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案件覆盖北京、山西、陕西、山东、云南、四川、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实务经验丰富。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 等 社会保险 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土地补偿费24000元/亩(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
2、安置补助费26000元/人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
3、青苗费2400元/亩;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当月,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转非安置人员,全部按规定参加相应年龄段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按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和实施补偿安置工作,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农转非安置人员个人。
一、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铁路征地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3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350元/亩,安置补助费18650元/亩。
城市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内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铁路回收土地综合补偿:
60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始征地资料。
(三)青苗补偿费:
1100元/亩。
(四)砍移树木补偿费:
1.砍移成片果树补偿费为6000-18000元/亩。
2.砍移园地、林地、苗圃之外的其他土地上的零星树木,按2000元/亩综合价补偿。
(五)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拆迁补偿费:
1.房屋(含窑洞)拆迁按以下综合价补偿:
砖混房450-600元/平方米,砖木房350-450元/平方米,土木房250-350元/平方米。
另按每户每月500元标准付6个月搬迁及过渡费,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的按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励。
2.其他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各方根据建、构筑物结构、质量、年限等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协商确定。
3.因铁路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或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4.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铁路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铁路施工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该项目建设工期内)综合单价为:
135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土地复垦费等)。
2.铁路施工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
水浇地1500元/亩,旱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的,按永久用地有关标准执行。
铁路施工临时用地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签 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5000元/亩标准交纳复垦保证金。
临时用地复垦由用地单位按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费用并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的退还复垦保证金;没有条件 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土地破坏程度按规定标准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复垦。
(七)耕地开垦费:
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收取,统筹安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具体标准为:
水浇地10元/平方米、旱地8元/平方米。
占用基本农田的,按1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八)林地有关补偿标准:铁路建设征收林地补偿标准为:
5000元/亩(含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
征收退耕还林地补偿标准按永久征收耕地的90%补偿(含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砍移林地林木补偿(含5%林木管理费)为:
乔木林、苗木4000元/亩,疏林、灌木林2600元/亩,未成林1600元/亩。
铁路施工临时占用林地(含退耕还林地)、草地年补偿标准为400元/亩。
(九)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特殊路段用地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及其相关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各方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经批准后划拨。
使用国有荒山、荒地的,无偿划拨。
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原使用单位需要搬迁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搬迁。
1、修高铁拆迁有补偿吗河南省
2、河南修高铁占地补偿
3、修高铁拆迁补偿标准
4、修高铁拆迁补偿标准
5、河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6、修建高铁拆迁
7、修高铁站拆迁能给多少钱
8、今年修高铁拆迁怎么补
9、修建高铁拆迁范围
10、修高铁拆迁房子如何安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修高铁拆迁有补偿吗河南,河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修高铁拆迁有补偿吗河南,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收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撤销;期限是60日复议或6个月起诉。
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仍可走行政诉讼,法释〔2019〕17号第二条明确法院应当受理;但主张撤销、解除协议的,依该规定第九条由原告对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