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上海动迁款购房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上海常住户籍;
(3)具有上海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上海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上海没有购买任何住房,且没有在上海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上海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上海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上海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分析:
1、动迁房是商品房的一种,都是有政府下令限购的,但是如果有直接从动迁组手中更名的话就非限购的。
动迁房是指因土地开发、城市规划等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承租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规定经适房、动迁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分配时不在限购范围之列。
也就是说,就动迁房本身而言,一户分得多套并购买下来不在限购之列。
因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通过动迁分得多套住房是目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将其限购,显然难以操作。
而经适房在申请时已经过层层审核,再进行限购意义很小。
3、房屋限购要看是否进行过动迁安置房屋网签,如尚未网签,则不被限购;若已经网签,哪怕产证未拿到,也被限购。
也就是说,是否限购,不以产证为准,而是以网签为准。
法律依据: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法律分析:
1、动迁房是商品房的一种,都是有政府下令限购的,但是如果有直接从动迁组手中更名的话就非限购的。
动迁房是指因土地开发、城市规划等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承租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规定经适房、动迁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分配时不在限购范围之列。
也就是说,就动迁房本身而言,一户分得多套并购买下来不在限购之列。
因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通过动迁分得多套住房是目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将其限购,显然难以操作。
而经适房在申请时已经过层层审核,再进行限购意义很小。
3、房屋限购要看是否进行过动迁安置房屋网签,如尚未网签,则不被限购;若已经网签,哪怕产证未拿到,也被限购。
也就是说,是否限购,不以产证为准,而是以网签为准。
法律依据: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法律分析:
1.拆除居住房屋价格补贴系数为30%2.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为每户15平方米(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套型面积补贴标准 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适用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
本区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为每户15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二条 价格补贴系数 本区拆除居住房屋价格补贴系数为30%。
法律分析:
1、动迁房是商品房的一种,都是有政府下令限购的,但是如果有直接从动迁组手中更名的话就非限购的。
动迁房是指因土地开发、城市规划等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承租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规定经适房、动迁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分配时不在限购范围之列。
也就是说,就动迁房本身而言,一户分得多套并购买下来不在限购之列。
因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通过动迁分得多套住房是目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将其限购,显然难以操作。
而经适房在申请时已经过层层审核,再进行限购意义很小。
3、房屋限购要看是否进行过动迁安置房屋网签,如尚未网签,则不被限购;若已经网签,哪怕产证未拿到,也被限购。
也就是说,是否限购,不以产证为准,而是以网签为准。
法律依据: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法律分析:
动迁协议生效后,一般需要60天左右。
上海市动迁目前已经改为政府征收。
征收赔偿主要以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决定。
(面积和评估价格)另外还有装修赔偿等辅助赔偿。
在赔偿之外,还有鼓励配合乔迁的奖励措施。
各区的奖励措施是分别的。
赔偿款应予买下政府提供的安置房(相对市场价格优惠),也能够直接拿赔偿款(通常能够在赔偿额度基础上增加1020%)到市场上买下。
如果被征收房屋内事实上寓居人员困难,则有托底政策,此时,不按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内事实上寓居人数(有户口、且常住、且他处无房,经过调查核实并公示)赔偿。
以每人22平米(最低安置房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 征用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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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拆迁补偿款买房,上海动迁款买房有什么规定?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