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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小区是否有拆迁计划,目前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因为这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划和决策,且这些规划和决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一般来说,如果姚家小区有拆迁计划,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中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要确定姚家小区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和相关信息。
此外,拆迁计划的实施通常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制定、签约期限协商等。这些过程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要了解姚家小区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密切关注当地政府的动态和相关信息发布。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法律分析:
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实施丈亭镇新建小学东侧地块(轻轨余姚线丈亭站北)西侧道路及北侧绿化、桥梁新建工程,拟征收丈亭镇寺前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实施余姚市医共体基础设施扩面提升工程——丈亭中心卫生院改扩工程,拟征收丈亭镇渔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车厩大道西侧,纬五路南侧停车场建设工程,拟征收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纬二路建设工程,拟征收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分析:
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8〕-001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批准建设用地52.8427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46.6555公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余政发〔2017〕38号规定执行,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采用货币、社会保险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青苗、附着物等状况已在征地方案报批前完成了调查、公告、确认和登记工作,如仍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社区)申请复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以书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确认(联系人:
施燕娜,电话:
62731168,联系地址:
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五、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征收土地工作由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拆迁工作由哪个部门管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部门和拆迁实施者到底是谁
1、拆迁是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
所以,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拆迁部门。
拆迁实施者是被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即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
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实施丈亭镇新建小学东侧地块(轻轨余姚线丈亭站北)西侧道路及北侧绿化、桥梁新建工程,拟征收丈亭镇寺前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实施余姚市医共体基础设施扩面提升工程——丈亭中心卫生院改扩工程,拟征收丈亭镇渔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车厩大道西侧,纬五路南侧停车场建设工程,拟征收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实施河姆渡镇纬二路建设工程,拟征收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分析:
拆迁范围:
东至金瑞薄膜公司西围墙,南至三溪村规划道路,西至三溪村规划道路,北至锦凤路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征收规划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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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姚家小区拆迁补偿,余姚2021年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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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