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贫困户搬迁后若因娶媳妇导致房子不够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廉租房
贫困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以获取廉租房。但需注意,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拥有本地户口、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等。
二、申请建房或扩建
若条件允许,贫困户也可以向政府申请建房或扩建现有住房。这需要先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在农村地区,建房需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寻求社会救助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贫困户还可以寻求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制度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家庭,包括住房困难。贫困户可以向当地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综上所述,贫困户搬迁后若因娶媳妇导致房子不够住,可以通过申请廉租房、申请建房或扩建以及寻求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些措施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申请和操作。
可以申请廉租房,也可以建房,现在是脱贫攻坚的时刻怎么能没有房子做,这是我们政府不允许的。
如果是农村建房子,可以先到政府去申请一下同意的主管部门批准了就可以建。
一、申请廉租房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有所在城镇的户口,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定年数方可申请。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3、没有住房的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一定数额、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近几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住房必须是在本地没有房子的,而且近也不准备买房的人员。
4、申请廉租房,应符合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因为成年人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二、申请廉租房手续
1、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外或者乡镇人们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以下资料,首行申请人应该拿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其次是申请人的结婚证还有现在所居住的住房情况证明。
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部门的《核定表》及其其它的一些所需的资料。
3、经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的材料后,应该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全的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该在5日内补齐资料,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该书面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法律分析:
贫困户房子不够住,可以建房,现在是脱贫攻坚的时刻怎么能没有房子做,这是我们政府不允许的。
如果是农村建房子,可以先到政府去申请一下同意的主管部门批准了就可以建。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法律分析:
贫困户房子不够住,可以建房,现在是脱贫攻坚的时刻怎么能没有房子做,这是我们政府不允许的。
如果是农村建房子,可以先到政府去申请一下同意的主管部门批准了就可以建。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可以申请廉租房,也可以建房,现在是脱贫攻坚的时刻怎么能没有房子做,这是我们政府不允许的。
如果是农村建房子,可以先到政府去申请一下同意的主管部门批准了就可以建。
一、申请廉租房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有所在城镇的户口,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定年数方可申请。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3、没有住房的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一定数额、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近几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住房必须是在本地没有房子的,而且近也不准备买房的人员。
4、申请廉租房,应符合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因为成年人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二、申请廉租房手续
1、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外或者乡镇人们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以下资料,首行申请人应该拿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其次是申请人的结婚证还有现在所居住的住房情况证明。
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部门的《核定表》及其其它的一些所需的资料。
3、经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的材料后,应该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全的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该在5日内补齐资料,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该书面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法律分析:
扶贫搬迁后政府会给搬迁人安排新的住房,原住房一般会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被搬迁者不再享有该住房。
安置房属于私房的动迁利益,应当归私房的产权人所有。
动迁后分得的安置房,应当优先用于安置动迁房屋的实际使用人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1、拆迁补偿不够住怎么办
2、拆迁补偿不够买房
3、拆迁补偿不到位
4、拆迁补偿不够买房不同意拆可以吗
5、拆迁补偿的面积不够可以买吗
6、拆迁房子不够面积该怎么办
7、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8、拆迁未补偿怎么办
9、房子拆迁赔偿没有到位怎么办
10、拆迁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不够住,贫困户搬迁以后娶媳妇房子不够住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够住,贫困户房子不够住应该怎么办?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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