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开车需谨慎,乘车要注意。特别是私家车,无论是必须搭乘他人,还是好意搭乘行为,只要人家上了你的车,就要为别人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事故,想要洗清自身责任,确实很难。
近日,在广西岑溪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男子在相亲返程时,顺便拉上媒婆回家,谁知媒婆下车时不幸摔伤导致死亡,最终因为赔偿的事男子和媒婆家属闹上了法庭,原本顺路好意搭乘,结果对簿公堂遭索赔,男子应该赔偿吗?
刘春霞是村上数一数二的媒婆,经过她手相亲的年轻人不计其数,大部分都能成功。韦大力是刘春霞的同村,今年30来岁,由于常年在外打工耽误了婚姻大事,家里人非常着急,有意无意的向刘春霞提及帮助韦大力相亲寻找另一半。
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2020年9月,韦大力从外地赶回了家,刘春霞知道情况后立即上了门,鼓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向韦大力介绍女朋友,由于韦大力的母亲张家翠的极力配合,韦大力只有同意了相亲之举。
当天晚上,刘春霞和韦大力一家商议了相亲路线,时间地点,并约定在离岑溪市区有一定距离的镇子上见面。第二天早上,韦大力按照安排,先将母亲和刘春霞送到镇子上,接着又按照刘春霞的指示前往另外一个镇子接到第二个媒婆。
紧接着,刘春霞又联系到相亲的女孩和另外一名媒婆也来到镇子上,就这样,韦大力和母亲以及三名媒婆,还有相亲的女孩在镇子上玩耍了大半天。韦大力不仅为此支出了玩乐吃喝费用,还按照刘春霞安排支出了1000多元的红包钱。
当然,结果韦大力是不满意的,但碍于情面他并没有声张,相亲结束后,韦大力也没有送人的打算。不过由于刘春霞和韦大力同路,便主动要求搭乘韦大力的车子返程,韦大力也没有理由拒绝,只有同意。
一路上无话可说,加上没有成功,饶是刘春霞能说会道,也无法再开口说相亲的事情了,韦大力和刘春霞之间的这场交易也因为支付了红包而结束。十分尴尬的刘春霞只有和韦大力的母亲张家翠不断寒暄,一直到家附近才打住。
然而就在刘春霞下车准备回家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春霞下车时不慎碰在了车门上并摔倒在地上,因为疼痛刘春霞惨叫连连。听到响动,韦大力心里一颤,想到刘春霞年龄已经不小,听声音也摔得不轻,急忙招呼母亲下车前往查看。
此时刘春霞仰面倒在地上,韦大力赶紧和母亲一起合力将刘春霞抱到自家屋内的椅子上坐着,这时候张家翠发现刘春霞左手背以及后脑勺有明显的肿胀,于是又拿出止血贴和万花油对刘春霞的伤处进行处理,还拿出人参和热粥喂食刘春霞,以缓解她的疼痛。
但这些貌似都不起作用,刘春霞在被喂食过程中还发生了呕吐现象,神色也越来越不对劲。张家翠赶紧打电话给刘春霞的儿子韦强,在奔徙到韦大力家的过程中,韦强联系了村医到场给母亲诊治。
但当村医赶到韦大力家的时候,刘春霞已经气息奄奄,正好韦强也赶来了,见状立即又拨打了120将母亲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即便医院进行了紧急头颅手术,也已经无力回天,刘春霞最终还是去了,并引发了一场健康权、生命权侵权责任纠纷。
母亲死了,包括韦强在内的家属均认为与韦大力有莫大的关系,如果母亲不是为了给韦大力介绍女朋友也不会摔倒受伤。母亲和韦大力应该是雇佣关系,其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韦大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对于此事,韦大力也觉得十分冤枉。他认为,原本是刘春霞主动提出给自己介绍对象,并同时找来三个媒婆约到另外一个镇子相亲,这事情里透着古怪,自己倒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韦大力还认为,自己因顺路允许刘春霞搭乘自己的车辆回家,属于一种“好意同乘”行为,刘春霞的家属不应当苛责自己这种善意行为为其意外事故买单。且刘春霞的跌倒受伤完全是其个人原因造成的,与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赔?
因两家人争执不下,最终韦强于2021年4月代表家人一纸诉状将韦大力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韦大力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余元。
那么,本案究竟应该怎样判定呢?从上述事实来看,整件事虽然是一种顺路搭乘行为,但又牵扯到双方是否雇佣关系的判定,且事实表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也并非交通事故,而是一种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的赔偿责任是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分摊比例的,韦大力在抗辩中声称系刘春霞主动介绍相亲,但其也欣然前往参加,足以证明韦大力在相亲活动中占有主动角色,虽然无法判定双方是否雇佣关系,但韦大力接送相亲人员是事实存在的。
因此,韦大力返程时允许刘春霞搭乘,并非一种“好意同乘”的行为。民法典中的“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者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车辆的行为,但本案中双方基于相亲这一举动而乘车,而刘春霞的角色是“媒婆”,从双方的关系来看并非好意施惠行为。
也就是说,韦大力作为相亲人员又是接送人员,无论是何种原因,只要与相亲相关的人员上车,作为司机和车主的韦大力就应当在乘车人员上下车及行驶过程中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刘春霞在下车时,韦大力并未尽到提醒以及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致使刘春霞下车时碰到车门跌倒,造成头部严重受伤。
韦大力应及时尽到救治义务,但韦大力自行判定刘春霞伤情后仅与其母亲张家翠采取了简单的救护措施,更是在一个多小时之后才通知刘春霞家人,其延迟行为致使刘春霞未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死亡,韦大力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刘春霞作为一名媒婆,虽然年事已高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庭审中其家属也证明其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自身行动能力及反应都比较弱,因此在搭乘车辆时应当注意周边环境,注意避免自身风险。
但刘春霞在下车过程中,并未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且在摔倒之后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并没有主动告知自己的伤情,导致韦大力及其母亲张家翠发生误判,未能将其及早送医治疗,应该自行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
2022年2月,法院根据案情事实、在案证据、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对刘春霞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依法认定刘春霞自行承担80%的责任,韦大力承担20%的责任,驳回了韦强等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判决目前已生效。
无论什么时候,生命安全都是放在第一位的特别是随着私人车辆的增多,搭乘车的时候,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都应当谨小慎微,切勿过于掉以轻心,同时无论好意搭乘还是有偿乘车,出事了都会相应承担一定责任,只是责任大小而已。
“好意同乘”并非出事后免赔的“挡箭牌”,总之,只有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和保障义务,避免出现意外事故才是王道,否则,一切都是徒劳。(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媒人并不涉嫌诈骗罪,媒人不能限制新娘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媒婆隐瞒相亲人的身体健康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男方隐瞒年龄并不算骗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即可。
婚姻诈骗已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难以打击。
法律分析
一、媒婆隐瞒相亲人的身体健康要承担责任吗
1、媒婆隐瞒相亲人的身体健康要承担责任的。
媒婆介绍属于法律上的中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服务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男方隐瞒年龄算骗婚吗
1、隐瞒真实年龄并不算骗婚,只要结婚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即可,如果到现在都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可以起诉婚姻无效。
2、“骗婚”行骗者,可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
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拓展延伸
媒婆在相亲中的责任和义务如何界定?
媒婆在相亲中的责任和义务的界定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问题。
一方面,媒婆作为专业的婚恋中介人,其责任在于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相亲双方的基本条件和意愿匹配。
媒婆应积极协助相亲双方进行沟通,促进双方的了解和交流。
另一方面,媒婆并非担保双方的感情发展和婚姻成功,因此,媒婆的责任应有限。
在界定媒婆责任时,需要考虑其提供的服务、合同约定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等因素。
总体而言,媒婆的责任应以诚信、专业和合法为原则,以促进相亲双方的公平交流和自主选择为目标。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媒婆作为中介人,在相亲过程中故意隐瞒相亲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男方隐瞒年龄并不算骗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即可。
然而,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形式也是最难打击的。
因此,在相亲和婚姻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和透明,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赡养费能申请先予执行的。
追索赡养费起诉的方式:
由当事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并通知缴费,确认具体的开庭时间。
相亲被骗了如何能追回钱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而且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被骗负责。
2、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介绍人在事前不知情,但收取了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
相亲被骗了如何能追回钱
相亲被骗,可以报警处理。
对方涉嫌诈骗罪,警察会调查对方,然后把对方抓捕归案,在抓捕归案之后,警察会把受害人的钱还给受害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好,相亲被骗3000元。
是诈骗吗?各个地区不一样,一般是不需要的。
1、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在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以后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
2、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已经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媒人并不涉嫌诈骗罪,媒人不能限制新娘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诈骗,通过骗婚实际来达到一个骗钱的目的,可以先报警,通过刑事手段来追回钱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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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榆林教育小区拆迁规划,越南新娘跑了媒人犯法吗
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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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