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该给谁补?

咨询
刘晓刚律师

刘晓刚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严谨,工作作风踏实,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能体现其复合的专业背景及丰富的社会阅历优势。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

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征收土地货币补偿完还能不能要回来

一、征收土地货币补偿完还能不能要回来

征收土地货币补偿完后,通常意味着补偿款已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且相关手续已经完成。在一般情况下,已经完成的土地征收和补偿是不可逆转的。也就是说,一旦征收完成并支付了补偿款,土地所有者通常无法要求退回土地或补偿款。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如果征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程序不当,可能导致征收行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者可能有权要求退回土地或重新进行合法的征收程序。

另外,如果双方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中包含特定条款,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退回土地或补偿款,那么土地所有者可以根据协议要求执行。

总的来说,征收土地货币补偿完后能否要回来,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土地所有者对征收过程或结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主要基于一般情况,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法律意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且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土地征收和补偿的情况,因此在考虑能否退回土地或补偿款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征地只有货币补偿吗

什么样的补偿算到位?认为补偿金额数量满足所要求的标准,并且补偿金额的款项到达被补偿人手中(或账号中)被其占有,即可理解为补偿到位。

什么样的补偿能让拆迁户满意?如果说补偿到位可以当作一件客观事实,那么让拆迁户满意则带有更多的主观意愿了。

拆迁户众口难调,有些人想要房子,拆掉房子补偿另一套房子就行;

有些人想要巨额补偿款,钱给到位了想拆就拆吧;

有些人既舍不得房子,又想要获得补偿款一夜暴富。

亲爱的拆迁户们,你们这么有主见,有没有考虑过国家更倾向于哪些补偿方式?

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你同等价值的房产;

2、货币补偿,按照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的现金;

3、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这三种模式已经存在了好些年头,所在的小县城里被拆迁的大多数人选择的是第三种。

开发商拿到地块后划出一部分地皮盖回迁房供拆迁户居住(回迁房建造通常成本比普通商品房低),如果面积不够还会补偿一部分现金。

这样既住上了小洋房,还能有不少现金,有的买车,有的再买房,还有的选择投资经商总之,大部分人乐于拆迁。

不过从2016年开始,这种补偿方式可能会有所改变了,确切地说,国家要压缩实物化安置,扩大货币化安置。

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将来征地拆迁直接给现金了。

这种方针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部分省市也已经出台相应方案。

比如,甘肃近日出台《甘肃省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其中指出2016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商品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市州县原则上要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

这样做的原因是房地产高库存和现有安置办法是互相矛盾的。

一方面,各地库存持续高企;

另一方面,实物化安置的方式又必须大拆大建。

实物化安置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1、实物安置这种方案需要兴建大量的专用安置房。

在商品房严重过剩的行情下,显得不合时宜;

2、实物安置需要待安置居民等待相当长的时间,这个周期通常是2-3年;

货币化安置有三种形式:

1、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

2、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安置居民;

3、直接给与货币补偿。

这三种形式各有特点。

对于选择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居民,政府将引导开发商将普通商品房转为安置房,棚改居民可自行购买;

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棚改户这种形式,通常价格不会高于所在城市均价;

货币补偿则针对那些住房需求已经得到解决,且本人愿意接受货币补偿的居民。

政府提出在2016年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不能低于50%,并将货币化安置方式逐渐确定为主流安置方式。

货币化安置的优点:

1、过渡期短。

被安置群体不用等待太久,货币化安置所需的房子直接来自于存量房市场。

政府也能节省大量过渡安置费。

2、购买存量房,可选择范围更广,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最重要的是,能够消化一部分库存。

为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推行,各地正在采取以下三类措施:

1、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安排专项拨款,并给与按期搬迁家庭一定额度的补助和奖励;

2、贷款融资。

这主要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定向贷款。

为了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被安置群体购买商品房时还可享受贷款利率折扣等优惠措施。

3、税费支持。

通过在交易环节减免契税、营业税等措施,鼓励人们选择货币化安置。

货币化安置确实是解决库存的有效措施,不过在货币化安置的过程中,如何让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群得到住房保证,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时考虑周全,比如儿女入学问题,是否能在原址划片学校上学等。

三、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该给谁补?

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应该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

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

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特征是:

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四、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

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

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的定义)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五、征地拆迁,你要货币化补偿还是实物补偿?

什么样的补偿算到位?认为补偿金额数量满足所要求的标准,并且补偿金额的款项到达被补偿人手中(或账号中)被其占有,即可理解为补偿到位。

什么样的补偿能让拆迁户满意?如果说补偿到位可以当作一件客观事实,那么让拆迁户满意则带有更多的主观意愿了。

拆迁户众口难调,有些人想要房子,拆掉房子补偿另一套房子就行;

有些人想要巨额补偿款,钱给到位了想拆就拆吧;

有些人既舍不得房子,又想要获得补偿款一夜暴富。

亲爱的拆迁户们,你们这么有主见,有没有考虑过国家更倾向于哪些补偿方式?

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你同等价值的房产;

2、货币补偿,按照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的现金;

3、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这三种模式已经存在了好些年头,所在的小县城里被拆迁的大多数人选择的是第三种。

开发商拿到地块后划出一部分地皮盖回迁房供拆迁户居住(回迁房建造通常成本比普通商品房低),如果面积不够还会补偿一部分现金。

这样既住上了小洋房,还能有不少现金,有的买车,有的再买房,还有的选择投资经商总之,大部分人乐于拆迁。

不过从2016年开始,这种补偿方式可能会有所改变了,确切地说,国家要压缩实物化安置,扩大货币化安置。

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将来征地拆迁直接给现金了。

这种方针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部分省市也已经出台相应方案。

比如,甘肃近日出台《甘肃省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其中指出2016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商品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市州县原则上要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

这样做的原因是房地产高库存和现有安置办法是互相矛盾的。

一方面,各地库存持续高企;

另一方面,实物化安置的方式又必须大拆大建。

实物化安置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1、实物安置这种方案需要兴建大量的专用安置房。

在商品房严重过剩的行情下,显得不合时宜;

2、实物安置需要待安置居民等待相当长的时间,这个周期通常是2-3年;

货币化安置有三种形式:

1、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

2、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安置居民;

3、直接给与货币补偿。

这三种形式各有特点。

对于选择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居民,政府将引导开发商将普通商品房转为安置房,棚改居民可自行购买;

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棚改户这种形式,通常价格不会高于所在城市均价;

货币补偿则针对那些住房需求已经得到解决,且本人愿意接受货币补偿的居民。

政府提出在2016年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不能低于50%,并将货币化安置方式逐渐确定为主流安置方式。

货币化安置的优点:

1、过渡期短。

被安置群体不用等待太久,货币化安置所需的房子直接来自于存量房市场。

政府也能节省大量过渡安置费。

2、购买存量房,可选择范围更广,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最重要的是,能够消化一部分库存。

为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推行,各地正在采取以下三类措施:

1、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安排专项拨款,并给与按期搬迁家庭一定额度的补助和奖励;

2、贷款融资。

这主要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定向贷款。

为了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被安置群体购买商品房时还可享受贷款利率折扣等优惠措施。

3、税费支持。

通过在交易环节减免契税、营业税等措施,鼓励人们选择货币化安置。

货币化安置确实是解决库存的有效措施,不过在货币化安置的过程中,如何让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群得到住房保证,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时考虑周全,比如儿女入学问题,是否能在原址划片学校上学等。

六、征收中土地该怎么补偿

一、征地只有货币补偿吗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扩展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的钱

2、拆迁补偿还给房子吗

3、拆迁补偿款有退的吗

4、拆迁还给补偿款吗

5、拆迁款赔偿下来了可以退回吗

6、拆迁后补偿

7、拆迁补偿会亏吗

8、拆迁还赔钱吗?

9、拆迁补偿千万

10、拆迁补偿千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征收土地货币补偿完还能不能要回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征地拆迁,你要货币化补偿还是实物补偿?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能否要回来,流转过来的土地被征用了,补偿款该给谁补?/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的赠与与撤销,赠与房产撤回最简单三个步骤

25年11月13日
拆迁房卖一套,名下有一套商品房 现在在拿拆迁房算首套还是第二套

25年11月13日
在农村土地被邻居占用还能要回来吗,土地被邻居侵占怎么办

25年11月13日
拆迁补偿款发错了怎么要回,拆迁补偿款已发放能收回吗

25年11月13日
拆迁补偿房子能要回吗,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

25年11月13日
口头互换土地能要回吗,和别人口说换的地方还能要回来吗

25年11月13日
拆迁房被要回,拆迁房给了子女还能要回来吗

25年11月13日
房子拆迁后是否要回购,房屋拆迁与回购的区别

25年11月13日
拆迁要回卖出的房子,父母拆迁分给孩子的房子还能要回去吗

25年11月13日
土地被征收如何要回,土地被征收,一定别忘要这6种补偿

25年11月13日
土地流转后还能收回吗怎么判定,流转出去的土地还能收回么

25年11月13日
老房子被拆迁三年,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11月13日
拆迁后回农村视频拍摄,农村户口迁出了拆迁后还能回去吗

25年11月13日
房子拆迁坍塌赔偿标准,农村房子倒塌拆迁还能得到补偿吗

25年11月13日
高铁拆迁离房子的距离,造高铁离屋子50米有影响房屋面积和人口登记已报给政府部门还能拆迁

25年11月13日
马建波律师:拆迁户有租房补贴,国家拆迁租房补偿标准是多少

25年11月13日
老房子两侧拆迁怎么赔偿,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老房子拆了有没有补偿

25年11月13日
农村人拆迁去城里违法,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农村拆迁本人还能分到拆迁款吗

25年11月13日
拆迁房合同到期,四十年产权到期后拆了 还能退回来吗

25年11月13日
拆迁房子倒了不塌,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11月1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1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1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1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1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1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1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1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