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行政诉讼法律工作4年,坚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拆迁相关领域及群体案件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为执业理念。
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阶梯电价
第一档:不满1千伏为0.5283元度、1
10千伏为0.5233元度。
第二档:不满1千伏为0.5783元度、1
10千伏为0.5733元度。
第三档:不满1千伏为0.8283元度、1
10千伏为0.8233元度。
合表户合表用户电价:不满1千伏为0.5491元度、1
10千伏为0.5441元度、35千伏为0.5441元度。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不满1千伏为0.662元度、1
10千伏为0.6478元度、35千伏为0.6328元度、110千伏为0.6328元度、220千伏为0.6328元度、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两部制:1
10千伏为0.6261元度、35千伏为0.6011元度、110千伏为0.5761元度、220千伏为0.5561元度、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其中: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解二氧化锰、军工产品生产和军事动力电:1
10千伏为0.5666元度、35千伏为0.5441元度、110千伏为0.5216元度、220千伏为0.5036元度、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为0.4925元度、1
10千伏为0.3875元度、35千伏为0.3795元度、110千伏为0.3795元度、220千伏为0.3795元度。
居民生活用水—户一表
按照满足不同用水需求,将居民用水量及价格分为三裆:
(1)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m3户,水价为2.6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2)第二阶梯:32m3户\u003C月用水量≤48m3户,水价为3.42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18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u003E48m3户,水价为4.14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9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集体户用水价格为2.6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9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9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建筑用水价格为3.70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2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特种用水价格为6.47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4.97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什么是水电费
1、水电费就是因家庭或组织单位因用水用电所支出的费用,是“水费”和“电费”的合称。水费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
2、耗费“电能”所应付给供电机构的费用称为“电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法律分析:
民用电,房东收1.5元一度的电费,如果超过了当地电网电费的价格,是违法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一、2022年南宁电费收费标准一、南宁水电费收费标准2021(一)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第一档:不满1千伏为0.5283元/度、1-10千伏为0.5233元/度。
第二档:不满1千伏为0.5783元/度、1-10千伏为0.5733元/度。
第三档:不满1千伏为0.8283元/度、1-10千伏为0.8233元/度。
合表户合表用户电价:不满1千伏为0.5491元/度、1-10千伏为0. 5441元/度、35千伏为0.5441元/度。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不满1千伏为0.662元/度、1-10千伏为0.6478元/度、35千伏为0.6328元/度、110千伏为0.6328元/度、 220千伏为0.6328元/度、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两部制: 1-10千伏为0.6261元/度、35千伏为0.6011元/度、 110千伏为0.5761元/度、220千伏为0.5561元/度、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其中: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解二氧化锰、军工产品生产和军事动力电: 1-10千伏为0. 5666元/度、35千伏为0.5441元/度、110千伏为0.5216元/度、220千伏为0.5036元/度、 最大需量为34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7.5元/千伏安月。
(三)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为0.4925元/度、1-10千伏为0.3875元/度、35千伏为0.3795元/度、110千伏为0.3795元/度、 220千伏为0.3795元/度。
一、南宁水电费收费标准2021(一)居民生活用水1.—户一表按照满足不同用水需求,将居民用水量及价格分为三裆:(1)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2m3户,水价为2.6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2)第二阶梯: 32m3/户(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48m3/户,水价为4.14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9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注:—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8m3/人计。
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32m3但不超过48m3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48m3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8m3x核实人数)但不超过( 12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 12m3×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2.集体户集体户用水价格为2.6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14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99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9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三)建筑用水建筑用水价格为3.70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2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四)特种用水特种用水价格为6.47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4.97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水资源费为0.10元/m3)。
二、影响电价的因素有哪些1、原材料,如煤炭、石油、机械设备等,此因素占比较大。
2、科技因素,随着科技的进步,风能、水能、核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发电技术的运用及成本的下降,也会对电价产生较大的影响。
3、随着我国职工收入的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也随之提高,对电价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这一影响对电价占比较小。
4、国家政策性因素,总所周知,我国一些国家垄断企业,国家政策倾向较厉害,会为了一些所谓的国家企业,漠视这些垄断企业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产品价格。
5、其他一些微小因素的总和。
法律主观: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
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_度5分钱。
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电价要提高3毛钱。
免费档:
对城乡低保户和 五保户 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
法律客观:
《电力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
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
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法律分析:
民用电,房东收1.5元一度的电费,如果超过了当地电网电费的价格,是违法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深圳城中村水电费乱收可以投诉。
深圳城中村水电费乱收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深圳城中村举报水电费乱收的具体流程如下:
1、整理相关证据。
包括租房合同、收据、抄表记录等。
有关水电费用方面的记录应当现场抄表,并保留好记录。
将上述证据整理好,以备后续使用;
2、先和房东协商。
可以向房东提出自己的疑惑和问题,并说明自己的态度。
如果房东不愿接受,或者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进行下一步;
3、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要求相关部门对房东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制止其乱收水电费。
可以在投诉中附上相关证据,以增加投诉的说服力;
4、寻求法律援助。
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
找到专业律师,咨询具体的诉讼方法和策略,以最大化保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在处理好相关证据和提出合理诉求的基础上,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二条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
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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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宁2020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2026,城中村电费1.5一度合理吗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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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