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昭阳区建房新政策

咨询

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昭阳区建房新政策

一、昭阳区建房新政策

昭阳区建房新政策具体如下:

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到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3、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自建房国家规定具体如下: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另外,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些许差别,所以农民朋友在建房的之前最好先去相关负责部门询问清楚要求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昭阳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国家关于危房改造的政策是:

正则规定必须执行危房改造的建设质量要求,对于改造后的房屋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必须要达到标准;

其次设立发放补助金的制度等一些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是如何选择?

一、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政策根据我国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如下:

(1)各级资助标准自治区按平均标准发放6000元补助金;

尤宁城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各县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2)D级住房补贴标准一种补助标准:

农村牧区分散的五户家庭没有住房建设资金生活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能力,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在系统建设和改造的形式对国家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

其三类补助标准:

对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相对较高的其他贫困户,按照平均每户1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7500元,自治区6000元)。

(3)C级危房补助标准C级危房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135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2019年按照对4类重点对象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2000元、对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的标准,单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各地要充分考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户贫困程度深、建房成本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科学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二、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危险住宅是指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部件已成为危险部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宅。

给常见的农村住宅类型定性和定量鉴定方法。

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鉴定结果为d级住宅,进行定量鉴定。

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

对于定量鉴定方法不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三、农村危房必须强拆吗根据相关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因此,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迁的。

强拆应当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由于危房不是违建,所以不可以行政强拆,所以只能是司法强拆。

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的时候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相关情况;(2)被强制执行人的详细信息;(3)风险评估材料;(4)拆迁补偿送达的凭证、催告时的情况和被拆迁人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文件。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合理以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进行审查,自立案日起30日内,法院作出是否强制执行的裁决,最后才是执行阶段。

四、农村危房强拆条件要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要具备以下条件:1、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还需要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2、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4、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

5、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经过以上五个程序才可以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否则,打着任何名号实施的拆迁行为都可能是违法的。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走什么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走补贴怎么领

申请农村危房重建补助需要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

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县级政府进行实地复核;

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实施危房改造重建。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八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危房改造国家有补贴吗?

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

危房拆迁改造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按户均2000元补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危房改造可以建几层?

目前还有危房改造政策,具体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凭借房屋的产权证明,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如鉴定后需要拆迁重建,政府会给与一定的补贴。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属于征地拆迁

改造农村危房的行为一般不属于征地拆迁。

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根据重建房屋、修缮加固补助费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三、昭通公租房入住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

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

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公租房入住条件需要满足什么的解答,请采纳。

四、昭通即将动工建设项目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一、滇东北开发实现新突破

二、引领滇川黔省际中心城市初步建成

三、快捷便利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初步形成

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五、服务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更加有力

法律依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告内容

《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公告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8月5日(共30日)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

五、今年云南昭通危房改造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关于危房改造的政策是:

正则规定必须执行危房改造的建设质量要求,对于改造后的房屋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必须要达到标准;

其次设立发放补助金的制度等一些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是如何选择?

一、农村房屋改造补贴政策根据我国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如下:

(1)各级资助标准自治区按平均标准发放6000元补助金;

尤宁城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各县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2)D级住房补贴标准一种补助标准:

农村牧区分散的五户家庭没有住房建设资金生活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能力,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在系统建设和改造的形式对国家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

其三类补助标准:

对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相对较高的其他贫困户,按照平均每户1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7500元,自治区6000元)。

(3)C级危房补助标准C级危房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135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2019年按照对4类重点对象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2000元、对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的标准,单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各地要充分考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户贫困程度深、建房成本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科学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二、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危险住宅是指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部件已成为危险部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宅。

给常见的农村住宅类型定性和定量鉴定方法。

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鉴定结果为d级住宅,进行定量鉴定。

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

对于定量鉴定方法不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三、农村危房必须强拆吗根据相关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因此,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迁的。

强拆应当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由于危房不是违建,所以不可以行政强拆,所以只能是司法强拆。

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的时候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被强制拆迁的房屋相关情况;(2)被强制执行人的详细信息;(3)风险评估材料;(4)拆迁补偿送达的凭证、催告时的情况和被拆迁人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文件。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合理以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进行审查,自立案日起30日内,法院作出是否强制执行的裁决,最后才是执行阶段。

四、农村危房强拆条件要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要具备以下条件:1、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还需要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2、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4、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

5、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经过以上五个程序才可以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否则,打着任何名号实施的拆迁行为都可能是违法的。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走什么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走补贴怎么领

申请农村危房重建补助需要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

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县级政府进行实地复核;

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实施危房改造重建。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八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危房改造国家有补贴吗?

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

危房拆迁改造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按户均2000元补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危房改造可以建几层?

目前还有危房改造政策,具体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凭借房屋的产权证明,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如鉴定后需要拆迁重建,政府会给与一定的补贴。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属于征地拆迁

改造农村危房的行为一般不属于征地拆迁。

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根据重建房屋、修缮加固补助费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六、2023年昭通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关于昭阳区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一般信息。

具体的政策和条件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所以请务必查阅当地政府的最新信息。

通常,廉租房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能包括:

1. 居住在昭阳区的本地居民;

2. 没有自己的房产;

3. 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标准以下;

4. 符合其他相关政策要求,如年龄、户籍、婚姻状况等;

5. 没有违反其他住房保障规定的记录。

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方而异,建议您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同时,您可以关注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和政策。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2、盘城街道拆迁办电话

3、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查询

4、盘营镇在哪

5、营盘小区动迁

6、盘城街道拆迁

7、盘城街道2021年拆迁计划

8、营盘街道办事处电话

9、营盘街社区电话

10、营盘社区居委会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昭阳区建房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今年云南昭通危房改造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内容审核:郑远航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盘营街道拆迁办电话号码,昭阳区建房新政策/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双女户农村拆迁政策,关于双女户的新政策

25年11月18日
椒江区房屋拆迁新政策,椒江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18日
拆迁房面积超过合同面积,安置房超了面积处理的案例

25年11月18日
集体土地补交新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最新政策

25年11月18日
拆迁房政策文件有哪些,国家拆迁安置房法律规定 2025新政策

25年11月18日
拆迁新政策是什么,中央最新出台拆迁政策

25年11月18日
昭阳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昭阳区建房新政策

25年11月18日
城中村对抗拆迁政策,中央对2025年城中村房改拆迁新政策解读

25年11月18日
房改拆迁新政策,中央对2025年城中村房改拆迁新政策解读

25年11月18日
最近拆迁房是什么政策,国家拆迁安置房法律规定 2025新政策

25年11月18日
嘉兴旧房拆迁规划,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25年11月18日
胜利新寓拆迁范围,胜利新寓有望拆迁吗

25年11月18日
拆迁补助身份证电话号码,身份证丢了打12345有用吗

25年11月18日
时村腾退最新公告,大红门时村腾退补偿标准

25年11月18日
拆迁政策咨询电话号码,举报拆迁办号码多少

25年11月18日
马丽芬律师:胜利新寓拆迁最新,胜利新寓有望拆迁吗

25年11月18日
衡阳拆迁珠晖区补偿,珠晖区社保局电话号码

25年11月18日
大名县集体土地征收,大名县拆迁补偿办法

25年11月18日
后井拆迁政策,中井村拆迁方案解读

25年11月18日
求助房屋拆迁电话号码,遇到强拆打什么电话举报

25年11月18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1月1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1月1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1月1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1月1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1月1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1月1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1月1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1月1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