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浩腾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涉及类型广泛,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群体性拆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腾退、厂房、企业拆迁、养殖场搬迁、厂房企业的提升改造等方面。
法律主观:
征地拆迁内容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拆迁方案包括:
(1)确切的拆迁范围;(2)被拆迁房屋状况(用途,面积,权属);
(3)拆迁实施单位及其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名单; 步骤有:
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一.征迁前期准备;
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二.摸底丈量、复核;
《结算清单》填写完毕后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
兑付完成后,进行材料收集、汇总、整理,逐户健全档案。
一、拆除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应
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
当建筑物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必须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进行实地勘察,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专项的有针对性、安全性及可行性技术交底,落实专人负责。
二、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针对本工程拆除工程的特点,采用人工拆除和小型机械拆除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被拆除建筑的结构形式、高度、面积采用不同的拆除方法。
因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的方法不同,其特点也各有不同,所以在安全施工管理上各有侧重点。
拆除施工程序应逐层、逐段进行,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拆除时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人工拆除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
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机械拆除时,严禁机械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作业中机械设备不得同时做回转、行走两个动作。
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
作业人员使用机具(包括风镐、液压锯、水钻、冲击钻等)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人搭设。
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
在生产经营场所,应严格按照现行国际标准《安全标志》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1、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
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
必须使用安全带。
3、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法律分析: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征地拆迁方案包括:
(1)确切的拆迁范围;(2)被拆迁房屋状况(用途,面积,权属);
(3)拆迁实施单位及其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名单; 步骤有:
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一.征迁前期准备;
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
二.摸底丈量、复核;
《结算清单》填写完毕后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
兑付完成后,进行材料收集、汇总、整理,逐户健全档案。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手续至少需要30日,流程是下发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拒绝搬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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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施工方案,征地拆迁方案是什么有哪些步骤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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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