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法律主观:
房子拆迁在登记后迁入的新增人口一般没有补偿,具体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判定。拆迁之前通常会对拆迁地进行人口登记,注明户口在拆迁地的有效人口数,按照户内人口数和征地面积综合计算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之前会对拆迁地进行人口登记,这个登记指的是户口在拆迁地的有效人口数,如果是异地迁入的新增户籍,在登记前迁入的是有拆迁补偿的,在登记后迁入的一般是不会得到承认也就是没有拆迁补偿的,当然这个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新生儿新增户籍不管是登记前还是后都是会得到承认有拆迁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房子拆迁后新增人口一般不予补偿,补偿依照房屋拆迁时的面积以及人口进行计算,但人口在征收公告之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前发生新增的,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协商安置人口,使新增人口获得合理补偿。
一、一宅多户拆迁怎么安置
1、需要看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还要看被拆房屋的面积大小决定如何落实安置房面积和套数。
2、如果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
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换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办法中都规定套靠户型的办法进行产权调换,被拆房屋大于安置房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增加一套房进行安置,增加一套房后大于拆一还一以上的面积,可以用适当的价格来调整,确保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减折旧,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但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每户人家只能享受一块宅基地,你家如有二个农业户口本都独立门户了就可以分配两块宅基地,让你自已建房,或由村集体统一建房按户口和人口数量分配安置房面积。
二、农村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农村田亩征收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关于农村商业征地的法律法规
农村商业征地补偿规定: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时是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掺一般补偿形式:
(1)私房补偿:
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
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2)公房补偿:
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
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
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
(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偿对象:
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被拆房用途和面积:
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拆迁之前会对拆迁地进行人口登记,这个登记指的是户口在拆迁地的有效人口数,如果是异地迁入的新增户籍,在登记前迁入的是有拆迁补偿的,在登记后迁入的一般是不会得到承认也就是没有拆迁补偿的,当然这个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新生儿新增户籍不管是登记前还是后都是会得到承认有拆迁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在城市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多少与人口没有关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是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都有权利享受集体经济的福利,但一般情况下是已出身取得户口的作为人口计算。
对于新增人口和待遇也可以按本村的乡规民约办理,通俗说就是过去别人家怎么办的也可以参照,或者现在这样办了写进集体经济章程今后大家参照,所以说对集体经济而言没有明确的政策。
通常拆迁开始前,征收单位会对拆迁范围内的人口进行登记确认,并在张贴的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中明确载明可以获得补偿的人口条件,比如户口不在本村或者外嫁女已迁走户口等情况能否得到补偿,并明确登记的期限。
假如在登记期限内新生儿出生,并登记户口,那么当然可以进行拆迁补偿的人口登记,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款拆迁补偿款的获得多少主要取决于征收土地面积及房屋面积,户口的人数多少会决定安置补偿款的大小,但整体拆迁补偿金额的大小主要还是与被征收人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面积呈正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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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套人口补偿政策,房子拆迁后新增人口怎样补偿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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