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副市长张志峰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市区拆迁遗留问题清零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张志峰先后来到邢州大道原嘉义汽修、中兴大街邢和线出入口信都区法院对面拆迁现场、钢铁南路李村社区拆迁现场、天山熙湖二期、龙泉大街东汪镇东小汪棚改项目、苏家屯厂房拆迁现场等11处点位,实地查看拆迁进展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了解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当前拆迁遗留的具体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张志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加大力度,依法依规,高标准快速推进拆迁遗留问题清零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确保各类拆迁遗留问题处置到位,并借助全市拆迁遗留问题清零行动,形成拆违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果。要协调联动、综合施策,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既要维护好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又要应拆尽拆,腾出发展空间,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要利用好拆迁出来的土地资源,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城市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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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