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关于老鹰岩1级站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1)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是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1. 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老鹰岩1级站的拆迁补偿应基于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 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还应给予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老鹰岩1级站涉及商业运营或生产活动,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拆迁补偿的程序与权利保障1. 评估机构的选定与复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 补偿决定的作出与救济途径: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老鹰岩1级站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被征收人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指合同成立后,其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这一变化动摇了合同履行基础或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
1)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具体情形1. 外部环境变化:包括自然灾害、政策法律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经济环境变化、技术进步与创新等。例如,新环保政策要求企业进行昂贵的环保升级改造,若企业无法承担费用而需缩减规模或停产,即属于政策法律变动导致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2. 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变化:如企业迁移、企业改制、企业经营困难、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等。例如,企业因战略发展需要迁移经营场所,对员工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产生重大影响,也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认定原则与法律后果1. 认定原则:客观性、实质性、不可预见性。即变化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达到动摇合同履行基础或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重大”程度,且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2. 法律后果: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签了集体合同,员工可以自己去仲裁吗?
结论前置:在签了集体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但需注意集体劳动争议的特殊性。
详细分析
一、集体合同争议的类型与处理
1. 签订集体合同争议:
- 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这表明,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并不直接通过仲裁解决,而是有特定的处理流程。
2. 履行集体合同争议:
- 处理方式: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意味着,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员工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二、员工申请仲裁的权利与程序
1. 员工权利:
- 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违反了集体合同,侵犯了其劳动权益,员工有权依法申请仲裁。
2. 申请程序:
- 员工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议;
- 协商不成时,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 提交仲裁申请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三、集体劳动争议的特殊性
1. 集体性:
- 集体合同争议通常涉及多个员工或全体员工,因此具有集体性。
2. 代表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这意味着,在集体劳动争议中,员工可以推举代表进行仲裁。
3. 工会角色:
- 工会在集体合同争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结论
签了集体合同后,员工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合同争议具有特殊性,员工在申请仲裁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考虑推举代表或寻求工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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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司法解释,签了集体合同 员工可以自己去仲裁吗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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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