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咨询
张天雨律师

张天雨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补偿 民商事诉讼

近10年执业经验,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都具有丰富实战经验。掌握法条精髓,能为当事人多方位深层分析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以物抵帐能否对抗拆迁户

一、以物抵帐能否对抗拆迁户

以物抵债协议不能对抗拆迁户。

首先,以物抵债协议本身并不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也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物抵债协议仅产生债法上的效力,受让人仅享有抵债标的物的登记请求权和物的交付请求权,而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户拥有合法的拆迁权益,以物抵债协议并不能对抗这些权益。

其次,即使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如果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该协议也仅具有债权效力,而不具有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拆迁户对抵债标的物主张权利,以物抵债协议的受让人可能无法仅凭该协议来对抗拆迁户的权利主张。

综上所述,以物抵债协议不能对抗拆迁户。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应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二、拆迁抵税政策

动迁款可以抵契税,一般是对高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对待拆迁后购房的,视同将原旧房通过交换取得新房,所以在契税计算上,将购新房的房价与原来旧房的拆迁补偿款进行对比,新房价等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只对高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征收契税。

在办理拆迁款抵扣契税时,一般需要提供动迁协议、本次购房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单、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若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三)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三、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处置

拆迁许可证是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由于申请拆迁许可证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为了早日拿到拆迁许可证,采用欺骗手段,也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求通过审查获得拆迁许可证。

如准备实施房屋拆迁的单位用假造的批准文件或者不实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或虚假的资金证明等手段以假充真,从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到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对其是否能够给予被拆迁人充分的补偿安置的能力,以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通过欺骗的手段逃避了这些审查,那么也会不利于被拆迁人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因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被拆迁人也可以要求虚假拆迁人赔偿其损失。

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加诈骗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诈骗公司财物达到50万,符合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应给予犯罪嫌疑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至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纷纷列出专门一个版块对有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但是实际中依然还会存在信息不透明,众多民众百姓依旧难以得知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政府信息,专业拆迁律师所做的工作之一就是督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的享受到知情权,尽量避免彼此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摩擦与纠纷。

同时,拆迁方在进行拆迁工作之时,应当谨遵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被拆迁人平等协商,以温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和争议,真正做到和谐拆迁。

四、拆迁企业能不能抵扣发票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征迁补偿费和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冲抵营业收入的。

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纳税义务的时间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按当前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

扣除已经预缴税款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未扣的预缴税款,可结转下一期进行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三、主要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办法明确了如何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及相关管理要求。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3.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办法明确了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办法还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等具体征管问题。

五、动迁款可以抵契税么,怎么抵

动迁款可以抵契税,一般是对高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对待拆迁后购房的,视同将原旧房通过交换取得新房,所以在契税计算上,将购新房的房价与原来旧房的拆迁补偿款进行对比,新房价等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只对高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征收契税。

在办理拆迁款抵扣契税时,一般需要提供动迁协议、本次购房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单、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若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第十一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三)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六、建筑企业的征地拆迁能抵扣吗

法律分析:

能够享受契税减免优惠的包括: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怎么算

2、拆迁补偿权益债权可以转让吗

3、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纠纷案例

4、拆迁补偿款是优先债权吗

5、拆迁补偿款纠纷

6、拆迁补偿对象的认定

7、拆迁补偿价值

8、拆迁补偿权益

9、拆迁赔付问题

10、拆迁补偿的司法解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以物抵帐能否对抗拆迁户”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动迁款可以抵契税么,怎么抵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对抗一般债权,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高华君律师:县里的拆迁户社保,农户拆迁社保补偿标准

25年12月03日
马丽芬律师:拆迁户分配房产,拆迁按人口分的房子 户主有权利分配份额吗

25年12月03日
购买拆迁户房子能过户,拆迁户的房子能买吗 过户咋过

25年12月03日
与拆迁户,动迁户和拆迁户的区别

25年12月03日
徐菲律师:天津老拆迁户,天锐华城拆迁政策

25年12月03日
白云杰律师:建设新村拆迁户,建设新村5年之内会拆迁吗

25年12月03日
拆迁户港务区,港务区拆迁居民户口政策

25年12月03日
拆迁谈判如何谈补偿,拆迁谈判技巧二十条

25年12月03日
房子拆迁后可以买房吗,拆迁户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25年12月03日
付红英律师:拆迁户如何转户口,拆迁户怎么迁户口

25年12月03日
腾退逻辑,案外人所购商品房已被执行 开发商破产后享有优先债权吗

25年12月03日
农民的拆迁补偿优先,拆迁补偿款属于优先债权吗 人民法院

25年12月03日
腾退款属于债权吗,案外人所购商品房已被执行 开发商破产后享有优先债权吗

25年12月03日
拆迁款属于补偿还是赔偿,拆迁补偿款属于优先债权吗 人民法院

25年12月03日
拆迁补偿款优先,拆迁补偿款属于优先债权吗 人民法院

25年12月03日
拆迁赔偿款要交给法院吗,拆迁补偿款属于优先债权吗 人民法院

25年12月03日
拆迁赔偿金法院如何认定,拆迁补偿款属于优先债权吗 人民法院

25年12月03日
房屋拆迁补偿属于债权2026,拆迁利益是债权还是物权

25年12月03日
企业征地拆迁债权能否转让,企业用地拆迁

25年12月03日
拆迁补偿归属探析与夫妻债权离婚分配指南,拆迁赔偿离婚了怎么分

25年12月0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0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0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0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0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0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0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0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0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0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0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