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农村闲置房屋拆除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农村房屋的补偿,但是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及当地经济的发展状况不同,各地的补偿标准也会有一定区别。
1、宅基地补偿
一般来说,宅基地补偿是属于当地村集体全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共有的,据了解,目前部分试点地区所拆除的闲置房屋,其宅基地的补偿金额在十万到二十万左右。
2、农村房屋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如果是草房,一般每平米补偿1900元左右;
砖瓦房每平米补偿2400元左右;
(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米补偿2800元左右;
楼房结构的每平米补偿3300元左右。
注意:
以上补偿金额仅供参考,根据部分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有一定区别,具体补偿金额当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房屋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评估确定。
农村闲置房屋拆除时哪些情况没有补偿?
目前国家拆除的闲置农房,主要是已经倒塌失去经济价值的农房和一些无主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倒塌的闲置农房,已经失去了其经济价值,这类房屋拆除后是不会进行补偿的。同时,由于农村无主的闲置农房,虽然还存在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是房屋已经没有合法继承人,也找不到补偿的对象了,这类房屋在拆除的时候,也将不会再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按照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原则,农村家庭拥有宅基地的标准是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所以施行宅基地有偿退出,这也是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形式,为提高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率,国家出台了针对农村宅基地的一项政策。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各地农村所执行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也并非都是一致的,因区域性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也并不统一,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上百万元不等的标准,所以说大家要参照当地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
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农村闲置房屋拆除政策如下:
1、本集体农户家庭成员全部灭失的无人继承的,属于绝户的房屋,这种空心房村集体可以回收,能再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了就拆除复垦;
2、异地扶贫搬迁,属于整村迁移的,迁移完毕并入住新房的,老房子全部拆除复垦,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搬迁户以奖励性补助金;
3、村集体农民重新选宅基地建新房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办法建新拆旧入住新房后拆除,不拆除的要缴纳代拆除服务费或者不退换建房押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闲置房屋拆除政策如下:
1、无主房屋,目前许多农村房屋由于家庭成员去世以及户口迁出等问题,导致房屋找不到主人,或者房屋主人以及继承人因为去世已经销户,而这一类房屋将会归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在农村旧房整治过程中将会被无偿拆除;
2、即将倒塌的危房,对于农村危房的整治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由于农民朋友家庭贫困,无力修建房屋、打理房屋导致家中的老房成为了危房,对于此类情况国家会给予危房改造补贴,让农民对危房加固或者重新修建新房;
第二类、对于因为一户多宅或者房屋长期闲置荒芜出现的危房,将会予以拆除处理;
3、建新后的旧房,目前国家正在对农村建房问题进行整治,并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农民朋友在修建新房时,必须要满足拆旧建新的原则,其旧房需要被拆除;
4、异地搬迁后的旧房,异地搬迁扶贫是国家一项重要工程,在农村的扶贫工作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异地扶贫搬迁之后原有的旧房将会被拆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
若是无主房、即将倒塌的危房、建新后的旧房、异地搬迁后的旧房其拆除后是没有补偿的,除非房主是低保户、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那么国家会给予危房改造补贴,让农民对危房加固或者重新修建新房。
若是一户多宅又或是进城落户农民自愿交回的宅基地和房屋,根据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这类房屋拆除后有补贴;
除了宅地基有偿退出之外,如果遇到拆迁,也是有补偿的。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自愿退出农村土地补偿的金额如下:
1、按年补偿,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根据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给予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
2、一次性补偿,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根据当地经济收入水平给予一次性补偿费。
土地补偿的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的用途、地段和土地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
2、安置补助费:
依据被征地农民的人口数、耕地面积等计算得出;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照实际种植或建筑的价值进行补偿;
4、生产安置补助费: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提供一定的生产安置补助;
5、社会保障费:
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特别是对于无法实现就业安置的农民给予社会保障费补助。
综上所述,农民自愿退出农村土地补偿的金额可以按年补偿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进行,年补偿为30年,一次性补偿费根据当地经济收入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一、宅基地的简介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二、闲置宅基地怎么补偿如果是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一般情况下,会被集体收回,而不会对个人进行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符合以下情况的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不予补偿:
1、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的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众所周知,宅基地的使用是无偿的,农民在自主申请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便可依据相关要求进行房屋建设。然而,如果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集体是有权进行收回的。
2、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余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据了解,我国的农村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原则,而一户多宅的情况既违反了国家规定,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且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所以,对于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不予补偿。
3、户口迁出的农民不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将会被集体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如果农户将其户口迁出,那么就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也便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村集体有权将其分配的宅基地收回。
4、违规买卖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依据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只可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所以,如果发现违规买卖的宅基地,那么其使用权就将会被集体收回。
5、宅基地用途改变的情况也将会被集体收回宅基地的用途就是保障农民的住房需求,仅限于建造住房。所以如果农户私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就等于违反了规定,村集体有权进行收回。而获得补偿的宅基地情况有:
1、自愿永久退出宅基地可获得赔偿农户在进城落户之后,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农村的宅基地,在退出之后,农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2、宅基地被依法征收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现如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加快,很多宅基地都面临拆迁的情况。不过,只要是被依法征收的宅基地,农户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分析:
虽然目前很多地区都在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整治工作,对于农村闲置的房屋开展清理整治,保障农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但却不是所有的闲置房屋都要拆除的。国家对于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
(1)强制拆除;
(2)鼓励农民腾退;
(3)闲置农房多元化利用;
同时在农村闲置房屋的处理过程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民的利益。本集体农户家庭成员全部灭失的无人继承的,属于绝户的房屋。这种空心房村集体可以回收,能再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了就拆除复垦。异地扶贫搬迁,属于整村迁移的。迁移完毕并入住新房的,老房子全部拆除复垦。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搬迁户以奖励性补助金。村集体农民重新选宅基地建新房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办法建新拆旧入住新房后拆除,不拆除的要缴纳代拆除服务费或者不退换建房押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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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闲置房屋拆除补偿标准,扶贫盖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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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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