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花岛43万平米违建限期拆除,提行政复议了还能拆得动吗?

咨询

  2022年新年之初,由恒大集团开发的海花岛项目39栋高层住宅面临限期拆除一事持续发酵。著名媒体人司马南发声痛斥地方政府下令限期拆除这43万平方米建筑是“酒席上掀桌子”,是对资源极大的浪费。而据界面新闻等媒体报道,恒大已于1月4日申请了行政复议。那么,涉案限拆决定下的这一片雄壮巍峨的建筑物是否真的会在10日内被强制拆除呢?申请复议又会对限拆决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到底该不该拆?先从法律层面上解读】

  事件曝出后,媒体舆论最大的争议焦点就在于这已经基本建成的39栋建筑到底应不应该被限期拆除。本着拒绝浪费资源的视角将其保留下来挪做他用,是否可行。

  在明律师认为,站在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立场上,这样的争论是有意义的。违法建筑“定性”不存争议,要不要一拆了之,绝对是个有探讨价值的话题。

  有的朋友讲了,以拒绝浪费资源为名反对拆除这一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违规报批形成的建筑会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和挑战,不利于整治违建领域的拨乱反正。

  然而在明律师必须指出的是,在惩治违建领域中,“法律的权威性”绝不仅仅表现为限期拆除这一招,而是应当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妥善的处置才对。

  只要处置得妥善,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那就叫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性,而不是非得搞形式上最激烈的拆除才叫有权威。

  就本案而言,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作出了涉案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其所依据的自然是大家熟悉的《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请注意,即便涉案建筑确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严重违法情形,其依法并不是一定要限期拆除,而是还有没收实物这条路可选。

  将涉案建筑群依法没收,再安排另做他用,这样的选择同样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不能被解读为对违建行为的妥协和放纵。

  而据媒体报道,事实上地方政府此前也为这39栋楼计划了予以保留的“归宿”——2021年11月20日,海南省政府对外公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显示,恒大海花岛公司已制定39栋建筑后续处置方案,确定转型为酒店经营、办公租赁、员工宿舍以及人才公寓等4种模式,所有房源坚决不得用于销售。

  但是这一整改方案却最终变成了限期10日内拆除的“顶格”行政处罚。当地政府部门对涉案建筑的实体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的确需要接受复议机关直至人民法院的审查、裁判。

  【申请复议了还能不能拆?起码10天内没戏了!】

  恒大方面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涉案建筑群还会被很快限期拆除吗?这就涉及对《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理解问题了。

  《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从该条的第二句话上可以推论出,只要行政相对人及时申请了复议,行政机关就暂不能对涉案建筑推动强制拆除,而是必须等到复议、诉讼审查结果出炉后,限期拆除决定最终被维持,才可以采取下一步的强制执行动作。

  需要特别予以匡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关于行政审判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提及了“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的规定,并认为“即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申请或起诉期限届满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的有关部门依然有权自行强制执行。复议机关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在明律师认为,这一理由阐述存在谬误。“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的规定出自《行政处罚法》第73条,而该条中恰恰强调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们认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是专门针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行为的特殊规定,基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规则,它正是前述《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除外情形。

  也就是说,在恒大方面申请了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涉案建筑群的强制拆除行为必须先按下暂停键,待最终的司法审查结果确定后才能继续组织实施拆除。

  而一旦复议、诉讼撤销或者改变了原处罚决定,就意味着涉案建筑群仍有被依法保留下来另作他用的可能性。

  至少,复议这一个关键的权利救济举措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日内拆除涉案建筑群的决定变得在客观上无法实施了。

  而站在司马南这样的媒体人所持的立场上,“行政行为合理与否”的司法审查的确给了地方政府一个重新考虑涉案限拆决定是否合法、适当的机会,违建真的“非拆不可”吗?

  在明律师最后要指出的一点是,很多网友觉得只有“拆”才算是对违法者的惩罚,才算是解了老百姓对不法资本的心头之恨,才算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这种认知本身就是片面的、非法治的、情绪化的。将“整改”等同于“拆除”,本身就是对“整改”合法、适度性的冲击,出动大型机械设备“暴力”拆除的最终结果究竟是否真的有利于环境保护,是需要历史和事实加以证明的。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海南海花岛43万平米违建限期拆除,提行政复议了还能拆得动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签了协议交了房本补偿款未拿到房屋却遭拆迁,你该怎么办?

25年08月13日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山东省淄博市邢先生诉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25年08月13日
哈尔滨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25年08月13日
本所李顺华、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襄阳市家智兴牧业有限公司复议襄城区区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25年08月13日
工厂搬迁补偿方案

25年08月13日
东乾律师事务所

25年08月13日
17岁学生组织“蓝鲸自杀游戏”,涉嫌的宣扬极端主义罪是个什么鬼?

25年08月13日
嘉善县农村拆迁补偿款

25年08月13日
由本所王家才律师代理的王先生等3人诉保亭探戈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5年08月13日
农村土地法律咨询热线

25年08月13日
成都市拆迁赔偿赔偿,信访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25年08月13日
农村拆迁行政复议,镇政府回复村民法定程序的法律依据及依据

25年08月13日
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对拆迁不满意,怎么提出行政诉讼

25年08月13日
拆迁补偿申请复议书,如何写履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法定职责申请书

25年08月13日
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25年08月13日
住房拆迁补偿行政复议书,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25年08月13日
行政复议结果尚未完成前可以强拆房屋吗,行政复议一直没有结果,可以说之前的决定书无效吗

25年08月13日
土地征收补偿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对土地征收补偿金额有异议

25年08月13日
房屋征收向谁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25年08月13日
房子拆迁复议怎么写申请,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指引

25年08月1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