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撤村并镇建设村民集中安置点时,关于是否可以执行强制搬迁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强制搬迁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这意味着,如果搬迁不涉及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
2)生活必需房屋的界定如果搬迁涉及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这类房屋只能被查封,而不能进行变卖或拍卖。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3)撤村并镇建设中的强制搬迁在撤村并镇建设中,如果村民的安置房不是他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且已经为他们提供了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执行强制搬迁。但如果是他们的生活必需房屋,且未提供合理的替代住所,则不能执行强制搬迁。
撤村并镇建设村民集中安置点时,是否可以执行强制搬迁需根据村民的房屋是否属于生活必需以及是否已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来判断。在具体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撤村归并
#村庄撤并
一、安置房能强制执行吗1、安置房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二、怎样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4、执行。
老赖拆迁安置房可以执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赖拆迁安置房可以执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郑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32号民事判决;
2、改判终止对位于温州市乐清市的私宅(房产证号:
0×**01146)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
3、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上诉人承担。(二)涉案房产是郑某某唯一房产,是郑某某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将属于郑某某所有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拍卖,明显不合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254.81元,由上诉人郑某某负担。
林某某、姜某某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林某某、姜某某、林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中止对林某某名下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办事处凤凰台村房屋拆迁补偿款40万元中临时安置费的执行。综上,被扣留查封的40万元不是房屋拆迁补偿费,而属于临时安置费,该临时安置费有上诉人应得的份额,且该临时安置费属于生活保障,上诉人不是被执行人,任城区人民法院不应查封上诉人应得的份额。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上诉人林某某、姜某某、林某某负担。
王某某、王某某来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执异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判决撤销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执1703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停止对陈某某火所有的坐落于阳新县××镇××栋××单元××号商品房评估、拍卖程序。就此,原告以其整个家庭六口人仅有一套住房,且在上述案涉房屋居住为由,申请阳新县人民法院停止对该房屋的评估、拍卖程序,而法院以原告等另有位于阳新县××镇××号楼××房屋,从而推定案涉房屋非上述人员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并以(2021)鄂0222执异3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驳回原告之请。驳回原告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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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安置房可以被强制执行吗,农村拆迁安置房可否强制执行
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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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