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8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在明律所资深律师。
拆迁房开发商交房时暂停变更户名的法律分析
结论前置:拆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通常暂停变更户名,因为此时房屋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无法进行合法的物权变更。变更户名需在取得房产证后,通过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一、拆迁房交房时暂停变更户名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法规原文: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拆迁房作为不动产,其物权变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交房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意味着物权变更尚未完成法律程序,因此无法进行合法的户名变更。
二、拆迁房交房时暂停变更户名的具体原因
1. 产权未明确:
交房时,拆迁房的产权通常尚未明确归属,因为房产证尚未办理。此时变更户名,缺乏合法的产权依据,容易引发权属争议。
2. 防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
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相关部门会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以防止被征收人通过不当手段增加补偿费用。变更户名可能被视为一种不当手段,因此在此阶段被暂停。
3. 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拆迁安置工作涉及众多利益主体,需要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随意更改户名可能破坏这一秩序,影响拆迁安置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房变更户名的合法途径
1. 取得房产证后变更:
操作流程:在拆迁房取得房产证后,户主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户名的申请。
注意事项:变更户名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或税费。
2. 特殊情况下的变更:
拆迁协议未备案且开发商同意:在一些地区,如果拆迁协议尚未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并且开发商愿意配合,有可能在交房时直接更改户名。但这种情况需要取得开发商的明确同意,并遵循当地拆迁安置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存在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如家庭成员死亡、离婚等,可能导致户主需要变更。此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变更。
四、不可变更户名的情况
1. 拆迁协议已备案:
一旦拆迁协议在相关部门完成了备案,通常就很难直接更改户名。因为备案的拆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确定拆迁安置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2. 存在纠纷或限制:
如果拆迁房存在产权纠纷、被司法机关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在纠纷解决或限制解除之前,不能进行户名更改。这些措施是为了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的处分权在此情况下受到限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久某某某、付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付某某、久某某某的诉求;
2.由久某某某、久某某某、小饮马村委会全部承担二审诉讼等费用。退一步讲,目前房产登记在久某某某的名下,虽然现在的房产因开发商资金断裂的原因一直没有办证,但是,一审法院在查明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属于付某某、久某某某后,可以判决小饮马村委会先进行房屋更名,待具备办证、过户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不能简单的不予处理,从而使得付某某、久某某某对于房屋丧失了更名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630元,由上诉人付某某、久某某某负担。
牟某某、郑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牟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依法解除牟某某与郑某某于2002年4月3日签订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西山新村一区8幢8号101室的房屋买卖协议;
判令郑某某即时腾空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西山新村一区8幢8号101室的房屋交付给牟某某;
判令郑某某向牟某某支付自2002年4月3日起至腾空交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2327486.60元(暂计算至2021年8月3日)。审理中,牟某某变更诉讼请求为:
确认牟某某与郑某某于2002年4月3日签订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西山新村一区8幢8号101室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判令郑某某返还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西山新村一区8幢8号101室的房屋;
判令郑某某赔偿牟某某损失即自2002年4月3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2327486.60元。牟某某在被驳回购房申请后多次联系郑某某,要求其即时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被告知郑某某在婚后户籍迁入普陀山后已经向普陀山镇安置办公室申请购买了坐落于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龙沙新村一区6幢某室的房屋,已经无法办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25420元,减半收取12710元,由牟某某负担,驳回牟某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某、锦州渤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张某某的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和执行或发回重审;
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其次,上诉人提交的宝地集团出具的情况说明已经能够证明系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未完成更名过户,至于宝地集团具体欠税情况非上诉人一方所能提供,尤其是一审法院将上诉人和第三人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据此将第三人未提供此证据视为上诉人未举证加以证明,这显然是不恰当的,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仅是以房抵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这在执行异议程序中相当常见,不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张某某负担。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开发商交房时暂停变更户名,拆迁房在交房时能否改户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房能更换户主名字,回迁房开发商包改名
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