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强拆违法确实存在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被法律允许,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比如房屋)的强制拆迁,那么提起诉讼的时效应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这个期限则是五年。超过这些期限后,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相关的诉讼。
对于确认强拆违法的诉讼,必须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提出,否则将可能丧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机会。
法律分析:
有诉讼时效。房屋被强制拆迁时,行政机关会有一份强制拆迁决定书,如果对该决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过复议,只能是在收到强制拆迁决定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属于不动产的纠纷,自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1、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处理?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的巷道营业房均可营业,并不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是实现大小的问题。;
2、被拆迁方不要安置房而要求赔偿时的纠纷处理,被拆迁方不要现在的营业房而要求赔偿。房产商只能按被拆迁方被拆迁时的房屋按市场指导价进行作价补偿,由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的纠纷处理。
民法典对房屋拆迁合同有多长时效没有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六个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案为一起行政强制案件,原告严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原告认为涉案的房屋是区政府强制拆除的,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区政府强拆违法,2020年9月27日原告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书中基于被告的自认驳回了原告请示确认区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被告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2019年1月24日强制拆除原告严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被告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承担。
刘某某与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乾县自然资源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本案为一起行政确认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乾县自然资源局征收乾县阳洪镇中陆陌村第九村民小组33亩土地行为违法;
2、依法确认被告乾县自然资源局、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11日、12日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告所租赁的乾县阳洪镇中陆陌村第九村民小组33亩土地上的树苗等附着物铲除的行为违法;
3、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24650元并承担利息198675元。(利息计算标准:
以1024565元为基数,按照年息6%,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赔偿之日止,先暂计至2020年3月31日)。第三人中陆陌村村民委员会是被告乾县国土资源局、阳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清理原告所合法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红叶碧桃树)的实施单位,其毁坏原告合法租赁土地上的45000株红叶碧桃的违法行为,应当由乾县国土资源局、阳洪镇人民政府承担法律后果。驳回原告刘某某请求依法确认乾县自然资源局征收乾县阳洪镇中陆陌村第九村民小组33亩土地行为违法的起诉,确认乾县自然资源局、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1日、12日铲除案涉33亩土地上刘某某的树苗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付某某、郑州市金水区杨某某街道办事处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本案为一起行政确认案件,付某某一审诉讼请求:
1.确认金水区政府对郑州市金水区杨某某街道办事处祁圪垱村连霍高速南边付某某耕地(1.24亩耕地一块、0.72亩耕地一块)强制征收的行政行为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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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