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孟登高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承包的林地被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却称,由于此次占用林地属于农村道路建设,案涉地块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用地,因此案涉项目不存在征收程序,也不存在“农转用”程序。故以此为由,不给予任何的土地补偿。
无措之下,当事人希望寻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孟登高律师团队的帮助,以得到合理补偿。
孟登高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发现,在此次征地过程中,征收部门即当地政府曾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位于此次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我方当事人自行将该地块上的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将视为无主物或抛弃物。乡政府将会同县政府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孟登高律师团队认为,从政府的一系列行为来看,其本质上实行的就是土地征收程序。无论是一级公路建设还是三级公路建设,均需要将原来为林地性质的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才可以开展道路建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相关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同样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且按照征收程序给予被占地人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故并不存在本案中当地政府所称的不给予任何土地补偿的情形。
在此次征收中,当地政府多次强调,案涉公路建设属于三级公路,三级公路的建设不需要给予任何补偿。
对此,孟登高律师团队认为,当地政府多次混淆概念,将三级公路建设单独于其他公路建设,认为三级公路建设属于农村道路,不属于国家征收。
当地政府错误理解“征收”这一词语的含义,认为只有国家出面收回土地才算征收,认为农村设施建设行为不算征收。
事实上,无论是三级公路还是一级公路修建行为,均存在土地性质转变的问题,被征收人土地被占后,他们将无法在此继续耕种,生活经济来源部分甚至全部受损。因此,这一行为的本质就是征收。
孟登高律师团队在此提醒众多被征收土地的人员,警惕假借各种外壳的征收行为,土地一旦被占用,将无法再次收回使用,也就是永久丧失了使用权。
这类情况本质就是征收行为,进而涉及到征收的各类补偿是必须给付到位的,不存在没有任何补偿的占地行为。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