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及各类民商事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侵占后归还了,仍然可能追究责任。
1. 侵占罪的构成与既遂
- 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一旦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数额较大,就构成了侵占罪的既遂,即使后续归还了财物,也不能改变犯罪既遂的事实。
2. 归还财物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 虽然归还财物不能改变犯罪既遂的状态,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积极退赃、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归还财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 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文并未规定归还财物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只是规定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表明,即使行为人归还了财物,其违法所得的财物仍然应当被追缴或退赔。
侵占后归还了财物,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归还财物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在面临侵占罪的指控时,行为人应积极归还财物,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争取更好的法律后果。
侵犯相邻权,是指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未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从而侵犯了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侵犯相邻权的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妨碍相邻权利人的通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某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故意阻碍相邻权利人的通行,就构成了对相邻权的侵犯。
2)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若建筑物的建造或改造导致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受到影响,则视为侵犯相邻权。
3)排放有害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如若违反此规定,对相邻不动产的环境造成污染,亦被视为侵犯相邻权。
4)未提供必要的便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和第二百九十二条所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以及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需求提供必要的便利。若未按照这些规定提供必要的便利,也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各方应秉持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维护和谐的相邻关系。一旦发现自己的相邻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可能触犯多个罪名,具体分析如下:
1)职务侵占罪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2. 案例情形:村干部在管理村集体事务时,若将村集体财产如土地承包款、村办企业收益等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即可能构成此罪。例如,村干部私自截留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用于个人消费。
2)贪污罪1. 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村干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同样可能构成贪污罪。
2. 案例情形: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发放救灾物资时,私自变卖部分物资并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即可能构成贪污罪。
3)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与第三百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2. 案例情形:村干部在村道路修建工程中收受建筑公司老板财物,并因此将工程承包给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构成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侵害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若违反此原则,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2)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若不动产权利人未能提供这种便利,可能被视为对相邻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3)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拒绝提供便利,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4)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未提供此便利的,可能被视为侵害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5)在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若违反此规定,可能对相邻权构成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6)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若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将被视为对相邻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侵害相邻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妨碍相邻权利人的用水、排水、通行、建造修缮、通风采光等权益,或者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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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什么叫侵犯相邻权,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案例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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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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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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