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清表,土地清表费应该谁承担,集体土地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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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王丹律师从事行政案件征拆领域6年,办理过大大小小200余征拆案件、涉及企业、厂房征收、养殖场的搬迁、医院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安置补偿。

集体土地清表,土地清表费应该谁承担,集体土地拨用

一、土地清表费应该谁承担

土地清表费应由征收方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清表费性质与征收补偿原则

土地清表费属于征收土地过程中的补偿费用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如青苗、林木、建筑物等)和清表费用的补偿。

2)清表费的具体承担主体

1. 政府征收情形:在政府依法征收土地时,清表费作为补偿费用的一部分,应由征收方(政府或其委托的用地单位)承担。征收方需在发布征收公告后,按照法定程序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评估,并足额支付清表费用。例如,某地政府征收耕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清表费(包括青苗补偿、林木迁移费等)由政府财政拨款支付。

2. 协商补偿情形:若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通过协商确定补偿标准,清表费仍应由征收方承担,但具体金额可由双方约定。需注意,协商内容不得低于法定补偿标准,否则被征收方有权拒绝并要求依法补偿。

3)特殊情形处理

- 违法征收或未补偿清表:若征收方未依法补偿即强行清表,被征收方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主张清表费及额外赔偿。

- 村集体内部调整土地:若清表行为系村集体为调整土地用途(如重新分配承包地)而实施,且未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清表费可能由村集体通过内部资金(如集体企业利润、预留机动地收益等)承担。但此类情形不涉及征收,不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二、工程弃土怎么处理法律规定

工程弃土的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以及第五十七条。

1)工程弃土的定义与分类

工程弃土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破坏土地,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改线、建筑物废止、村庄搬迁及垃圾压占等遗弃的土地。这些土地通常无法再利用于原定的工程目的。

2)工程弃土的处理原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公告、听取意见、组织听证会等步骤。若工程弃土涉及土地征收,应依法进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于工程弃土中可耕种的土地,应优先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工程弃土若需临时存放,应遵守此规定,并与相关部门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支付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工程弃土的具体处理措施

1. 对于可恢复耕种的土地,应采取措施进行复垦,使其达到可耕种状态。

2. 对于无法恢复耕种的土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建设公共设施等用途的转换。

3. 在处理工程弃土时,应遵守环保法规,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工程弃土的处理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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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工程弃土怎么处理法律规定,

内容审核:王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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