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劳动仲裁、刑事案件。
二十年。
近日,由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李某、王某莉为首的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该涉黑团伙所有成员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主犯李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犯王某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获得不同刑期和罚金的法律制裁。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判处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人。
该案共有21名被告,40多本案卷,23名辩护人,涉嫌9个罪名17起违法犯罪事实,庭审从上午9.30到晚上22.00历时10多个小时,判决书也长达118页。这确实算得上一起涉黑大案,其中没收的涉案财物有藏羚羊角2支;奔驰车一辆,玛莎拉蒂总裁4.2精英版一辆;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房产1套,航海路房产8套;商水县74套房产;项城市门面房三层、住房3套;沈丘县住房96套等,总价值近2亿元。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重大案件专报、督办,案件线索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该案侦查阶段,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该院紧紧围绕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指导公安部门查清各被告人是否存在大量违法犯罪事实。查清李某、王某莉为首的犯罪组织结构以及骨干成员的构成,查清各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区分核心成员和一般参加者,为此专案组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百余条。建议着重查清李某、王某莉为首涉黑组织的经济来源、经济基础,查实其开办的佳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掌握其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渠道。
法律主观:
周口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应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包括持有批准手续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搬迁的阶段顺序发给搬迁奖金。
超过期限者取消奖金,依法强行拆迁。
搬迁顺序作为安置顺序。
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及被拆迁人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楼层、装修等因素,由拆迁人委托取得国家或省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三十条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分别计算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四层以上住宅楼房(含四层),补偿标准按层次递减(四层递减4%,五层递减8%,六层递减20%)。
第三十一条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同等面积部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回迁安置证,免征契税和交易费用。
(一)同等面积部分,安置房以政府指导价格计算。
(二)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结算。
第三十二条拆迁公益事业房屋,拆迁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特殊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拆迁公告期限内未能解决纠纷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实同意后方能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搬迁补助费、奖金,只发给承租人,不发给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租赁合同应相应修改。
私有房屋和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由双方按照市场租金议定,公用住房租金执行政府定价。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在房屋搬迁后的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支付临时过渡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过渡费。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过渡期限一般为十八个月,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加一倍支付临时过渡费。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过渡费。
第三十七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补偿:
(一)拆除生产性房屋,按房屋结构、面积以质评估,给予补偿。
超过1000平方米的生产性用房按照有关政策异地置换同等土地使用面积,造成停工、停产的,根据停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其动力设备、产品和原料等拆除、搬运、安装费用,以房屋评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费用由拆迁人负担。
(二)因市政建设拆迁交通岗亭、交通标志、树木、绿地、交通护栏、垃圾箱、消火栓、各种杆、管、线、公厕等公用设施,拆迁人不予补偿,自行无偿拆让迁移。
1、对国有资产投资的房屋拆迁项目,属单位自管房或房产部门直管公房的自行无偿拆除,核销固定资产,住户住房自行解决,或由所在单位协助解决。
2、对非国有资产投资的房屋拆迁项目,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执行。
(三)拆迁区域内的临街营业房屋应当给予补偿,临街营业房屋必须是具有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监理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从事营业活动的沿街房屋。
(四)拆迁区域内的坟墓,应给予适当补偿,由拆迁人通知坟主迁平。
无法通知或通知不到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公告限期迁平,逾期不迁平者,按无主坟墓处理。
第三十八条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补偿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法律主观:
周口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应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公告发布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包括持有批准手续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搬迁的阶段顺序发给搬迁奖金。
超过期限者取消奖金,依法强行拆迁。
搬迁顺序作为安置顺序。
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及被拆迁人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楼层、装修等因素,由拆迁人委托取得国家或省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三十条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分别计算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四层以上住宅楼房(含四层),补偿标准按层次递减(四层递减4%,五层递减8%,六层递减20%)。
第三十一条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同等面积部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回迁安置证,免征契税和交易费用。
(一)同等面积部分,安置房以政府指导价格计算。
(二)超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结算。
第三十二条拆迁公益事业房屋,拆迁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特殊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拆迁公告期限内未能解决纠纷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实同意后方能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搬迁补助费、奖金,只发给承租人,不发给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租赁合同应相应修改。
私有房屋和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由双方按照市场租金议定,公用住房租金执行政府定价。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在房屋搬迁后的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支付临时过渡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过渡费。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过渡期限一般为十八个月,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加一倍支付临时过渡费。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过渡费。
第三十七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补偿:
(一)拆除生产性房屋,按房屋结构、面积以质评估,给予补偿。
超过1000平方米的生产性用房按照有关政策异地置换同等土地使用面积,造成停工、停产的,根据停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其动力设备、产品和原料等拆除、搬运、安装费用,以房屋评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费用由拆迁人负担。
(二)因市政建设拆迁交通岗亭、交通标志、树木、绿地、交通护栏、垃圾箱、消火栓、各种杆、管、线、公厕等公用设施,拆迁人不予补偿,自行无偿拆让迁移。
1、对国有资产投资的房屋拆迁项目,属单位自管房或房产部门直管公房的自行无偿拆除,核销固定资产,住户住房自行解决,或由所在单位协助解决。
2、对非国有资产投资的房屋拆迁项目,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执行。
(三)拆迁区域内的临街营业房屋应当给予补偿,临街营业房屋必须是具有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监理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从事营业活动的沿街房屋。
(四)拆迁区域内的坟墓,应给予适当补偿,由拆迁人通知坟主迁平。
无法通知或通知不到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公告限期迁平,逾期不迁平者,按无主坟墓处理。
第三十八条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补偿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1、周口市门庄社区拆迁范围图
2、周口市门庄社区拆迁范围是多少
3、周口市门庄社区拆迁范围有哪些
4、周口市张庄要拆吗
5、周口店村拆迁
6、周口店周口村征迁
7、周口店村规划
8、周口店村委会电话
9、周口市张庄乡
10、2021年周口拆迁街道范围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口市门庄社区拆迁范围,项城曹保国判几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周口市门庄社区拆迁范围,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拆迁
内容审核:杨小燕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