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Ⅺ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红山村,尕渠村,潘保村,恩乃村,兴海村,果洛藏贡麻村,河东村,公贡麻村,果洛藏秀麻村,察拉村,切察村,环仓秀麻村,亚秀麻村,塘渠村,刚察贡麻村,角什科贡麻村,亚秀村,尚木多村,亚贡麻村,角什科秀麻村,新泉村,扎苏合村,宁夏村,冶合茂村,切吉村,年乃索麻村,日芒村,环仓贡麻村,秀脑秀麻村,秀脑贡麻村,向阳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6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3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Ⅺ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三角城村,岳峰村,海东村,光明村,道阳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6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3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Ⅻ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海峰村,黄草掌村,西岔村,三联村,金滩村,东达村,姜柳盛村,新泉村,仓开村,哈勒景村,永丰村,乌兰哈达村,达玉五谷村,同宝村,达玉日秀村,达玉德吉村,塔列村,达玉村,尕海村,俄日村,热水村,托华村,德州村,温都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4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2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Ⅹ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大庄村,达隆村,德欠村,龙浪村,梅花村,桥滩村,塔里华村,讨拉村,玉龙村,东旭村,雪隆村,初麻院村,珠固寺村,元树村,德宗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3.12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3.12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3.12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56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Ⅺ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北关村,南关村,团结村,西关村,二道崖村,头塘村,疙瘩村,煤窑沟村,小沙沟村,旱台村,东沙河村,大庄村,花崖村,黄田村,西沙河村,牙合村,腰巴槽村,大湾村,多麻滩村,俄博沟村,后沟村,黄树湾村,沈家湾村,西河坝村,窑洞庄村,中滩村,孔家庄村,碱沟村,塔龙滩村,尕牧农上村,尕牧农中村,尕牧农下村,巴哈村,甘沟村,麻当村,却藏村,寺尔沟村,香卡村,北山根村,大泉村,沙沟梁村,沙沟脑村,上金巴台村,下金巴台村,东滩村,中麻莲村,包哈图村,葱花滩村,瓜拉村,下麻莲村,白崖沟村,东马场村,边麻掌村,东山村,老龙湾村,纳隆村,上西滩村,下西滩村,西马场村,崖头村,上阴田村,大沟口村,大沟脑村,卡子沟村,米麻隆村,措隆滩村,下阴田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6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6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3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Ⅻ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青石咀村,石头沟村,黑石头村,红山咀村,红牙合村,德庆营村,下吊沟村,上吊沟村,上铁迈村,尕大滩村,白土沟村,下大滩村,大滩村,东铁迈村,西铁迈村,红沟村,察汉达吾村,苏吉湾村,燕麦图呼村,药草梁村,扎麻图村,马营村,东滩村,北山村,西滩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4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2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Ⅹ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0 % | ||
区片位置: 下庄村,西村,东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3.12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3.12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3.12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56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Ⅻ类区片综合地价 |
填报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 所属行政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 ||
标准公布时间:2020-09-02 | 标准实施时间:2020-09-08 | ||
土地补偿费比例:20 % | 安置补助费比例:80 % | ||
区片位置: 东措台村,白土垭豁村,卡力岗村,拉洞村,拉洞台村,高楞村,营盘台村,冰沟村,麻拉河村,白杨沟村,黄藏寺村,宝瓶河村,夹木村,芒扎村,白石崖村,黄草沟,才什土村,老日根村,多隆村,扎沙村,海浪村,河东村,郭米村,河北村,下塘村,地盘子村,棉沙湾村,鸽子洞村,河西村,日旭村,青阳沟村,草大板村,大浪村,边麻村,大泉村,达玉村,夏尔格村,托勒村,曲库村,阿格村 | |||
农用地补偿标准 | 区片综合地价: 2.44 万元/亩 | ||
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2.44 万元/亩 |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0.122 万元/亩 | ||
备注:1.除青政〔2015〕61号文已确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外,在征地时设定地类调整系数进行调节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调节系数为0.3,牧草地Ⅰ—Ⅷ区片2400元/亩、Ⅸ区片2050元/亩、Ⅹ—Ⅻ区片1820元/亩、ⅩⅢ区片1280元/亩,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05。 2.青苗补偿标准Ⅰ—Ⅴ区片按2500元/亩计算,Ⅵ——ⅩⅢ区片按综合地价的0.05倍计算。 | |||
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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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